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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省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规程》(浙民民[2014]142号)和《****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县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常民字〔2025〕72号)要求, 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9家社会组织开展了等级评估。经社会组织自评、业务主管单位审核、第三方评估机构实地考察、评估委员会审定,现将评估等级结果予以公示。
5A级社会组织(2家)
****协会
****救援队
4A级社会组织(4家)
**县胡柚产业****联合会
****协会
****服务中心
常****联谊会
3A级社会组织(3家)
******协会
**县诗词楹联学会
****协会
以上结果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6日,为期7天。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的评估等级结果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社会福利和社会组织科举报或反映。监督电话:0570-****693,联系地址:**县天马街道**西路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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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