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自行采购】供应链公司2026年度食材综合类供应商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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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6年度食材综合类供应商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公司2026年度食材综合类供应商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于2025年12月8日发布征集公告,现根据此前潜在供应商提出的疑问,对上述项目进行相关采购澄清修改如下:

一、征集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第23页资格审查第3点与第25页商务评审同类业绩情况中关于提供发票证明的要求,各响应供应商可通过提供累计发票金额证明或以下方式提供发票证明文件:

1. 有/无固定金额的合同或协议提供服务期内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及****税务局发票查询截图。

2. 登录****税务局(https://etax.****.cn:8443/)-发票业务-发票查询统计-全量发票查询进行查询并截图(截图示例如下图)。

3. 截图须显示合同或协议的对方纳税人识别号、对方纳税人名称(全称)、开票日期(起-止)。

4. 以上证明文件均加盖公章。

截图示例:

二、征集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商务评审中第5点-仓储能力部分,调整为: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权重

评分细则

5

仓储能力

7

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自有或租赁配送仓储面积的大小进行评价:

1.仓储面积大于或等于1000平方米,得7分;

2.仓储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大于或等于800平方米,得5分;

3.仓储面积小于800平方米,大于或等于600平方米,得4分;

4.仓储面积小于600平方米,大于或等于400平方米,得3分;

5.仓储面积小于400平方米的不得分。

【注:①自有的:需同时提供仓储场地的产权证明、配送仓储实景图并加盖公章,资料不齐全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②租赁的:需同时提供租赁仓储场地的产权证明、有效租赁协议/合同(租赁合同/协议的有效期须包含本项目的服务期限)、配送仓储实景图和响应截止时间前3个月(2025年9月—2025年11月)内任意1个月的租赁费用支付相关凭证。③可提供无偿场地使用证明。④资料不齐全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标书代写


三、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不变。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变。标书代写

本澄清纪要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征集文件不符,则以本澄清纪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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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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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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