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经编制完成,现将项目进行网上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7500吨有机硅助剂升级优化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铜****开发区长山大道1188号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911万元
建设内容:结合目前的市场情况,取消原部分产品生产,现将产品规模调整为年产7500吨有机硅助剂,具体产品产品方案为:1000t/a氨基有机硅水解物FD-8104、1000t/a环氧基有机硅水解物FD-8202、1500t/a有机硅烷水解混合物FD-8113、750t/a有机硅烷水解混合物FD-8506、1500t/a烷基有机硅水解物FD-8611、750t/a乙烯基有机硅水解物FD-1746、1000t/a聚硅氧烷乳液FD-8644,同时建设配套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工程。。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
《****年产7500吨有机硅助剂升级优化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下载链接:链接:https://pan.**.com/s/1PbdTw96EDESmxRwr7HmAZg 提取码: brzf。
(2)查阅纸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请至****进行查阅,地址:**省铜****开发区长山大道1188号。
三、公众意见表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9122449069.docx。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范围为受本项目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公众,首先包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等;其他为关心本项目实施和环境保护的有关专家、相关主管部门等。
六、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王磊
联系电话:139****6033
七、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公司
地址:**省**市高新区天智路5****科技园1号楼13层1305室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88****9590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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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