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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省**县头道松花江渔业码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建设单位和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联系电话:0439-****602
监督电话:0439-****619
通讯地址:****服务中心
邮 编:134500
| 项目名称 | **省**县头道松花江渔业码头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县**乡青年村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省****公司 |
| 受理日期 | 2025年12月10日 |
| 审批申请 | |
| 保证声明 | |
|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评估意见—**省**县头道松花江渔业码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
| 公众参与 | 无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责任编辑:****环境局****分局
初审: 复审: 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