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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部令第37号)、《****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的通知》(2025年9月1日)有关规定,****开展了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现将本项目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环境影响后评价
建设地点:**省******办事处荆**村******公司内
生产规模:协同处置HW02、HW04、HW06、HW08、HW09、HW11、HW12、HW13、HW17、HW18、HW49类危险废物8.85万吨/年,一般固废10万吨/年。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项目单位名称:****
地址:**省******办事处荆**村******公司内
联系人:熊总
三、环境影响后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公司
地址:**市**区红**路2号2幢502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5-****3168
邮箱:****@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可以对和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有关的事项,主要为项目营运期对周围环境影响、污染治理、人群健康及社会经济影响等方面提出意见。
报告书及公众调查意见表下载连接:
链接: https://pan.**.com/s/12zJdEjgHtYQQD90eFfgtGg 提取码: mu54。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后评价单位提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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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