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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主体和地点
实施主体:**省****公司
项目实施地点:**县埔上镇河墩村
二、项目批复内容
2025年**省****公司生产性能测定种猪14000头,补助资金280万元。
三、项目完成情况
2025年**省****公司开展测定,并将测定数据上传到农业农村部畜牧业综合信息平台,经农业农村部工作人员审核,**省****公司已完成测定种猪有效数量14690头。
四、验收意见
2025年12月10日,验收组通过实地查看建设内容、财务材料审验、现场汇报等方式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现场验收,确认**省****公司已完成项目批复的建设任务,验收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验收。
现将以上项目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
公示日期:2025年12月11日-12月17日
联系电话:0599-****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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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