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游故里一****纪念馆建设项目—景区提升改造工程结算审核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陆游故里一****纪念馆建设项目—景区提升改造工程,****改革局以2305-330602-04-01-151711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结算审核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越**东浦街道,北至山下江,**塘湾村河,南至胜利西路,西至规划行宫山路 。
2.2建设规模:建设总用地面积约88亩,其中新增建设用地约45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对已建陆游故里景区进行提升改造,****纪念馆、****中心、**陆游故居;(2)在已建陆游故里景区周边选址****广场****停车场等;(3)陆游故里景区演艺项目配套的基础设施工程等。项目总建筑面积13293.63㎡(地上建筑9122.16㎡,地下建筑4171.47㎡)。建设总投资约38610万元,工程费用约30246万元,各标段项目累计中标价为28116.0036万元。
2.3工程类别:造价咨询。
2.4造价咨询服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服务内容包含陆游故里一****纪念馆建设项目—景区提升改造工程、智能化、亮化系统、****停车场、装修及展陈工程、原有建筑拆除工程及原有建筑保护、陆游故里景区演艺项目的基础设施工程及其他与本工程有关的零星工程等进行工程结算审核,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5招标估算价:约16.85万元。
2.6 服务期:自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终审完成为止。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服务质量:合格
3.服务费报价及结算标准:
3.1服务费计费基数标准:暂按各标段项目累计中标价28116.0036万元(最终按项目各标段送审价累计额(不含设计费)作为计费基数)。
3.2服务费收费标准:
基本审计费按照《****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文件中(工程结算审核)×50%×(1-下浮率)计取。因其它原因造成服务期**不再追加相关费用。最终结算价格不得超过签约合同价。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企业资质要求: /。
4.2企业业绩须满足以下要求:4.2.1和4.2.2
4.2.1投标人自2022年7月1日以来承接过**造价140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标底编制(或审核)或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跟踪审计)或结算审核业绩。
4.2.2投标人自2022年7月1日以来承接过**造价500万元及以上仿古建筑工程或古建筑工程标底编制(或审核)或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跟踪审计)或结算审核业绩。
仿古建筑或古建筑工程业绩类别相关定义:业绩相关的合同,能够明确体现该工程是古建筑或仿古建筑的建设工程、**工程、维修工程、修缮工程、保护工程等均有效。
公共建筑:根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 中2.0.3定义公共建筑为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公共建筑一般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办公室等),****商场、金融建筑等),****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车站建筑等),不含商住楼、 仓储物流。
证明材料:须提供咨询合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注明的**造价为准),上述资料须体现业绩特征,无法体现业绩特征的,需提供建设单位或代建项目使用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需加盖提供单位公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一业绩同时满足4.2.1和4.2.2的可重复提供。
4.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2018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资格,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9月至2025年11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原件的复印件,****公司社保证明有效),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9月至2025年11****中心出具的社保****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不得外聘。
4.4其他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企业在近三年内(2022年11月至2025年11月)无不良行为记录(指针对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3)不接受本项目预算标底编制、审核单位及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的投标。
4.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时间:2025年12月11日至 2025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 至23:59(**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
5.2 地点(网址):**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https://ygcg.****.com;
5.3 方式:投标人登录**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https://ygcg.****.com,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在**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主页“供应商/投标人入口”登录后, 点击【网上报名】-【项目报名】,找到对应项目,点击报名。完成后在【已报名 项目】-【报名详细】中获取招标文件)。
5.4 售价(元):0
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 IP 地址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无。
7.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网址):标书代写
7.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8日14:30(**时间)标书代写
7.2 投标地点(网址):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投标人须通过**市阳光采购服务平 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到**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com)。
7.3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8日14:30(**时间)标书代写
7.4 开标地点(网址):**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com )标书代写
8.其他有关内容
8.1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8.2评标方法:造价下浮率法(不设技术标)。
8.3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在**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监督单位(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资料下载 ”专区下载。
8.4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0575-****2677/182****9963/153****8176。
8.5系统使用费:**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https://ygcg.****.com/detail?articleId=347)。本项目成交系统使用费为成交价(中标价)的2.5‰,中标人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8.6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 **省**市越**大越路170号
联 系 人: 刘工
电 话: 0575-****897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越****路800****中心8幢二楼
联 系 人: 孟浩
电 话: 157****6272
监督单位(部门):****党政办
地 址:**省**市越**大越路170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5****0056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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