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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文 号:德市罗住建消验〔2025〕13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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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2-10 ****:
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于2025年11月7日申请智能环保免冲洗版材新材料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公司;消防检测技术服务机构:******公司;消防验收技术服务机构:**市****公司(**民安****公司);项目地址:****工业园区创新路与幸福路交汇处;总建筑面积27629.93㎡,其中1号厂房建筑面积19423.82㎡,地上3层,建筑高度19.65m,使用性质为生产厂房,属于工业建筑;2号厂房建筑面积3665.17㎡,地上1层,建筑高度7.4m,使用性质为生产车间,属于工业建筑;机修厂房建筑面积305.51㎡,地上1层,建筑高度6.65m,使用性质为机修车间,属于工业建筑;甲类库房建筑面积623.05㎡,地上1层,建筑高度9.525m,使用性质为甲类物质库房,属于工业建筑;综合楼建筑面积3593.58㎡,地上3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14.4m,使用性质为办公研发用房,属于多层工业建筑;门卫室建筑面积18.8㎡,地上1层,建筑高度3.6m,使用性质为门卫室,属于公共建筑。)消防验收(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受理凭证文号:德市罗住建消验凭〔2025〕13号)。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据申请材料及建设工程现场评定情况,结论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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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