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满族自治县鑫宇供暖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审批
辽宁-抚顺-清原满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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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12-10

项目名称 ****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县清原镇岗**街(西八家村) 占地面积
(平方米)
40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曹淑华
联系人 潘月波 联系电话 186****5288
项目投资(万元) 1198.7 环保投资(万元) 1198.7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1-01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在原有锅炉烟塔合一烟囱新增1台高效管束除雾器和丝网除雾,脱硫塔由氧化镁法改造为石灰-石膏法脱硫工艺,脱硝**1套SCR系统,脱硝工艺由SNCR系统改造为SNCR与SCR联合脱硝工艺,并更换在线监测装置及改造电路系统。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锅炉烟气采取除尘(布袋除尘)、脱硫(石灰-石膏法脱硫)及脱硝(SNCR与SCR联合脱硝)措施后通过50米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废水
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脱硫废水采取沉淀池沉淀蒸发后措施后通过不排放至外环境
固废 环保措施:
脱硫石膏作为建材出售,废催化剂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理
噪声 有环保措施:
建筑隔声、基础减振
生态影响
承诺:**** 曹淑华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曹淑华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6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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