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2025年11月高速公路智能巡检机器人研发物资(控制箱、电气、电机、减速机、五金等)采购项目 |
| 标段(包)编号 | ****/02 |
标段(包)名称 | ****2025年11月高速公路智能巡检机器人研发物资(控制箱、电气、电机、减速机、五金等)采购项目二标包 |
发布时间:2025-12-10
项目编号:****
各潜在供应商:
现对****2025年11月高速公路智能巡检机器人研发物资(控制箱、电气、电机、减速机、五金等)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的补充与修改通知如下,如本通知与原采购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一、采购文件P52页,修改如下: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P52页:四、资格审查资料 4.供应商为销售代理商,附生产厂商的营业执照的打印扫描件或复印件。 |
P52页:四、资格审查资料 删除“4.供应商为销售代理商,附生产厂商的营业执照的打印扫描件或复印件。” |
二、采购文件中与以上内容相关的均做相应变更,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人:****
采购代理:****
2025年12月10日
发布时间:2025-12-04
各潜在投标人,现对采购文件做如下更正: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7 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根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的约定,本项目采购代理费为:一标包:8520万元;二标包:28286元;三标包:14506元”更改为:“根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的约定,本项目采购代理费为:一标包:8520元;二标包:28286元;三标包:14506元”。
二、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5年12月4日
发布时间:2025-12-02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2025年11月高速公路智能巡检机器人研发物资(控制箱、电气、电机、减速机、五金等)采购项目(编号:****)报名及开标时间公告如下:标书代写
一、原报名时间由“2025年11月25日起至2025年12月2日”修改成“2025年11月25日起至2025年12月11日。
二、原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日9时00分(**时间)”修改成“2025年12月12日9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三、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5年12月2日
发布时间:2025-11-27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关于****2025年11月高速公路智能巡检机器人研发物资(控制箱、电气、电机、减速机、五金等)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二、项目编号:****
三、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二)《近年完成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表》注:2.“本表后须附合同协议书及发票等证明材料,合同中对应采购标的物资名称、金额等不得涂抹,如有涂抹情况不计入有效业绩统计,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证明材料须完整、清晰可辨,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修改为:“本表后须附合同协议书或发票证明材料,且合同或发票的金额须符合业绩要求的金额,合同或发票中对应采购标的物资名称、金额等不得涂抹,如有涂抹情况不计入有效业绩统计,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证明材料须完整、内容清晰可辨,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四、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七、技术能力证明文件:“(一)检测报告、说明等”修改为:“(一)说明”,并将“1.须提供带“★”关键产品在有效期内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的原件复印件。”删除。
五、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