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四、项目更正情况如下:
1、原公告“四(八)、本项目特定资质:无”更正为1、本次招标要求报价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信誉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严重失信违法记录名单”、军队采购网(www.****.cn)的“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处罚生效范围为全军范围)、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限制措施为“禁止参加全军装备采购活动”)、采购人及采购人上级单位失信供应商名录);
****总局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潜在报价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应声明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和投标禁入期;近三年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提供与报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证明(最近连续缴纳不少于1年);
投标委托代理人提供与报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证明(最近连续缴纳不少于1年);
(4)近3年(2022年-2024年)****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注:截止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立期间不足一年的法人可不提供);标书代写
(5)2022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不少于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或装修改造类施工业绩。
2、本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2、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