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 | ||||||
| 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 地址 | ****商贸城展三馆西3楼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主任,181****8977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 地址 | **省**市**区紫云路888号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健、李旭东,153****6959、139****9415 | ||||||
| ****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 单位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公司(联合体成员)、****集团****公司(联合体成员) | ****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集团****公司(联合体成员) | ****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固****农场(联合体成员) | ||||
| 地址 | **省**市**区长江东路524号(联合体牵头人)、**省**市新汴**堤路**路**600米(联合体成员)、**省****农场(联合体成员) | **市任**长沟镇长沟村(联合体牵头人)、**省**市****社区**花园小区向北100米(联合体成员) | **省**市**县西屏街道**路10号办公楼5楼(联合体牵头人)、**省**市**县杨庙乡任湖村道二组34 号(联合体成员)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 投标报价(元) | ****1964.94 | ****8009.64 | ****2271.17 | ||||
| 工期(日历天) | (1)建设工期:180日历天;(2)运营期: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经招标人同意后进入运营期,运营期限 5年,合同到期后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 | (1)建设工期:180日历天;(2)运营期: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经招标人同意后进入运营期,运营期限 5年,合同到期后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 | (1)建设工期:180日历天;(2)运营期: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经招标人同意后进入运营期,运营期限 5年,合同到期后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 | ||||
| 质量标准 | 施工质量要求:合格。运营质量要求:合格。 | 施工质量要求:合格。运营质量要求:合格。 | 施工质量要求:合格。运营质量要求:合格。 | ||||
| ****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王勇 | 刘全伟 | 占运彬 | |||
| 证书名称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 证书编号 | 皖134********25816 | 鲁237********87311 | 浙233********17298 | ||||
| 综合评估得分 | 96.63 | 79.11 | 75.99 |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 | ||||||
| 公示时间 | 2025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15日 | ||||||
| 招标代理费 | 191213元 |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 投诉受理单位 | ****农业农村局 | ||||||
| 单位地址 | ****商贸城展三馆西3楼 |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0557-****07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