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制度的通知》(黔财资〔2021〕6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黔财资〔2023〕5号)文件规定,经研究、我校决定对一批达到报废处置条件的国有资产进行公开、统一处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处置资产概况
本次拟处置资产累计773台/件(套),原值共计191.3704万元,具体资产详见后附清单。
二、参与竞价的单位资格要求
参与竞价的单位需提交以下资质进行审验,不提交或资质不合格不得参加谈判活动。(要求同时提交资质复印件给采购人存档,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必须具有覆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公告期限及后续安排
1.公告期限:2025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16日。
2.现场看样:谈判当日组织统一现场看样。
3.谈判时间:2025年12月17日上午10:00。
4.谈判地点:**学三号会议室
5.竞价规则:本次报废资产拟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处置,参与竞价的单位现场看样后进行书面一次性报价,出价最高者中标,书面报价在谈判时由我校发放报价单进行现场填报。
6.要求:
(1)拟参与竞价的单位须在谈判当天即2025年12月17日上午9:00前到谈判地点进行签到登记,并递交资质材料,超过规定时间的将不予接收,取消参与竞价资格。
(1)中标单位须在完成款项支付后三日内进行资产清点、搬运及场地清理等工作,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及安全责任。
(2)中标单位必须按照环保要求对资产进行处理,否则一切责任由中标商承担。
(3)本次处置的资产均按“现状”进行,回收方应在看样期间充分了解资产状况,自行判断并承担可能存在的瑕疵、损毁、缺失等风险。
联系地址:****开发区开元大道3号
联系电话:****833,联系人:刘老师
附:****2025年拟报废处置资产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