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和实施管理工作,根据《******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市**市城镇开发边界外新**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关于岭南大道项目、宝光乡村**项目等58个项目)》《**市**市城镇开发边界外新**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关于岭南大道二期、碧桂一路等项目)》《**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电子成果《**市**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服务中心等建设项目)》。该情******局批准(编号:****、440****02502、440****02503),现按照相关要求对城镇开发边界外新**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进行公告:
一、使用新**镇建设用地规模的原因
为优化**产业平台交通条件、公共服务及基础服务设施等,****园区乃至**市城市高质量发展,拟在**市**市城镇开发边界外落实新**镇建设用地规模,保障**市城镇发展空间项目用地布局。
二、使用新**镇建设用地规模的情况
《**市**市城镇开发边界外新**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关于岭南大道项目、宝光乡村**项目等58个项目)》拟使用城镇开发边界外新**镇建设用地规模67.6985公顷,涉及**市**市23个镇街(宝光街道、潘洲街道、曹江镇、大井镇、东岸镇等),涉及现状农用地56.9100公顷,建设用地5.5824公顷,未利用地5.2061公顷。本次新**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地块符合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等各类管控要求,不属于城镇集中建设项目、****开发区****园区项目、不属于城镇居住用地,符合《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的第1-5种情形。
《**市**市城镇开发边界外新**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关于岭南大道二期、碧桂一路等项目)》拟使用城镇开发边界外新**镇建设用地规模25.3964公顷,涉及**市**市9个镇街(宝光街道、**街道、山美街道、大井镇、**镇等),涉及现状农用地21.5195公顷,建设用地3.6454公顷,未利用地0.2316公顷。本次新**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地块符合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等各类管控要求,不属于城镇集中建设项目、****开发区****园区项目、不属于城镇居住用地,符合《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的第1-5种情形。
《**市**市城镇开发边界外新**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服务中心等建设项目)》拟使用城镇开发边界外新**镇建设用地规模18.3657公顷,拟使用城镇开发边界内新**镇建设用地规模0.8533公顷,涉及**市**市9个镇街(宝光街道、山美街道、潘州街道、**镇、**镇、**镇等),涉及现状农用地15.3962公顷,建设用地3.8229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本次新**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地块符合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等各类管控要求,不属于城镇集中建设项目、****开发区****园区项目、不属于城镇居住用地,符合《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的第1-5种情形。
三、对土地利用调控指标的影响
新**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后,**市耕地保有量不减少、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变,**市城镇开发边界外已实际使用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增加111.4606公顷,**市城镇开发边界内已实际使用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增加0.8533公顷。
四、****规划局部图
见附图。
五、公告方式
****政府网站公告,同时在********人民政府张贴布告。
附件:1.《**市**市城镇开发边界外新**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关于岭南大道项目、宝光乡村**项目等58个项目)》落实地块前后规划
2.《**市**市城镇开发边界外新**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关于岭南大道二期、碧桂一路等项目)》落实地块前后规划图
3.《**市**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服务中心等建设项目)》落实地块前后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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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