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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5年12月05日 |
| 标 题: ****政府****人民政府****社区三十九号山(油行头岭)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浦政函〔2025〕250号 |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0日 |
****中心:
报来《****中心****人民政府****社区三十九号山(油行头岭)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书〉的请示》(浦土储报〔2025〕6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人民政府****社区三十九号山(油行头岭)面积25016.21平方米(折合37.5243亩)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四周界址详见《宗地图》。
请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2025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