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
二、采购项目名称:****气象防灾减灾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87万元
四、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限 (服务要求) | 项目最高限价 |
| ****气象防灾减灾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 1项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1月29日 | 人民币87万元 |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原因: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二)说明
本项目主要采购气象预警服务,具有公共服务的特殊性,需要供应商及时提供最官方、全面、权威的气象数据,具备专业服务能力。
****(曾用名:****服务中心****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提供专业气象服务产品制作、推广及应用和气象产品资产化运营服务。主要气象服务产品包括:2小时雷达天气预报产品、72小时数值天气预报产品、风雨监测数据、雨量统计信息、雷达回波图、卫星云图、台风路径等内容。****专业能力强,技术资料齐全,经验丰富,提供的气象数据来源权威、准确、更新及时,且是**市内提供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服务的唯一机构。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进行采购。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大石街道南大路植村工业一路68号
七、专家论证意见:
/
八、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25年12月08日至2025年12月12日止。
九、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
联系地址:**市**区**中路警安街1号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地址:**市**区天**路618号A栋11楼联系电话:020-****4924
(三)财政部门:
联系人:****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地址:**市**区华利路61号1506室
联系电话:020-****3575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