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经开区装备产业园内部环形道路**项目甲供材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镇**路94号(**
野楼轮窑厂院内)
成交金额:壹佰壹拾肆万柒仟贰佰元整(****200.00元)
评审报价金额:壹佰壹拾肆万柒仟贰佰元整(****2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货物类 |
| 名称:**经开区装备产业园内部环形道路**项目甲供材采购项目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AC-13(C)细粒式SBS改性沥青砼、AC-20(C)中粒式沥青砼、5%水泥稳定碎石 数量:AC-13(C)细粒式SBS改性沥青砼约360m3、AC-20(C)中粒式沥青砼约540m3、5%水泥稳定碎石约3300m3 单价:AC-13(C)细粒式SBS改性沥青砼650元/m3、AC-20(C)中粒式沥青砼640元/m3、5%水泥稳定碎石172元/m3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社区安置房28栋101室,联系方式:155****0811。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
地 址:**市经开区鞋城五路508号
联系方式: 0557-****187
名 称: ****
地 址:****社区安置房28栋101室
联系方式: 155****08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田工
电 话:155****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