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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资产描述 | (2000吨/日水泥熟料产能指标) |
| 资产类别 | 其他 | 规格型号 | 水泥熟料产能指标 |
| 计量单位 | 吨/日 |
|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
| 重要信息披露 | 1、转让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 2、本次转让标的为********公司部分资产(2000吨/日水泥熟料产能指标),生产时间300天,年产能60万吨,所属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滇)XK08-001-04091。 3、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水泥熟料产能指标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退出年份、是否通过验收、产能置换指标折算比例等,以转出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定为准。 4、本次转让的产能指标对应的生产设备不在本次转让范围之内。 | |||||||||||
| 其他披露内容 | 意向受让方需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须向转让方预约申请,现场踏勘截止时间为披露期满日期的前一个工作日,进行现场踏勘时须遵守转让方规定,并将双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转让方处领取)作为报名材料提交。标书代写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 转让方名称 | ********公司 | ||
| 注册地(住所) | **省**市****村委会**丫口 |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 |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公司 |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下,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并在挂牌截止日(以到账时间为准)前按公告要求支付保证****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资产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该交易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全部无息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款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产权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并同意**联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违约责任;转让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1) 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交易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竞买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 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未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 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不按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意向受让方应当充分知晓并严格按照《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2024年本)》(工信部原〔2024〕206号文)的相关要求办理本次产能置换手续。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部门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为本项目受让方的资格以及是否能够通过监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因自身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或竞买条件等原因造成产能指标未实际转移的,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及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不得因此追究转让方任何责任。 6、转让方负责办理本次产能指标转出地区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批手续。转让方不保证能否通过审批,存在不予审批通过的风险。受让方不得因此追究转让方任何责任,双方可协商解除《产权交易合同》,转让方全额无息退还受让方已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 7、受让方需自行办理产能指标置换转入地区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批手续,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若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成功办理产能置换手续,转让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受让方不得要求转让方退还交易价款。 8、本项目公告期间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本公告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转让标的均以现状进行交付,受让方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未认真阅读或不认可本公告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或拒绝承担不利后果等,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追究受让方的违约责任。 9、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自身即为最终受让方,在本项目成交后配合转让方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期间不得变更受让主体。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062.000000万元 |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
| 信息披露期 | 5个工作日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展示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 |
| 展示地点 | 转让方所在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