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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磐东街道磐东路市政配套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及水土保持验收技术咨询服务 |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 1、完成磐东街道磐东路市政配套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送审稿,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完成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报批稿并协助甲方完成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报相关主管部门的报批取得批复意见。 2、完成磐东街道磐东路市政配套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报送、跟踪审批以及相关的伴随服务,直至按时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并取得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的批复文件。 3、中选单位应以公开选取人提供的规划设计要点和有关资料,按现行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完成本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水土保持验收报告,并对其质量负责。 | ||
| 否 | ||
| 其他 | ||
| 仅承诺服务即可 | ||
|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 3、报名参加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水平评价证书。 4、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土保持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其他编制人员应具有水土保持工程师或助理工程师等相关资格或职称。 5、报名参加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必须已入驻广****超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在“信用中国”或“信用**”有失信行为的,项目业主有权取消中选中介服务机构的报名和中选资格。 | ||
| 无 | ||
| 1、水土保持方案:合同签订生效且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符合条件的相关基础资料之日后3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水土保持方案报告送审稿;本项目进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评审或技术评估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最终稿。 | ||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
| 根据建设项目前期工程咨询收费文件计价格〔1999〕1283号文和粤价〔2000〕8****政府相关规定计算,最终以财政部门审核为准。 | ||
| 否 | ||
| 否 | ||
| 2025-12-12 17: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