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租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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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市******社区龙飞大道669号天昊华庭C1、D1、D2、D3栋飞扬路16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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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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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总天数 |
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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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资产 基本信息 |
出租资产概况 |
项目位于**区悦**府、龙美居、经富园、荷谷美苑、呈祥花园一期、风清林苑、坪达雅园、龙乐轩、大芬租赁房小区电梯轿厢共111个(悦**府36个、龙美居4个、尚景经富园6个、荷谷美苑21个、呈祥花园1期22个、风清林苑7个、坪达雅园6个、龙乐轩5个、大芬租赁住房4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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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用途 |
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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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期限 |
15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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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底价(人民币) |
166,500元/年(含税,以管理费形式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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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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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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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方式 |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公开竞价,价高者中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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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期满后确认符合承租资质条件的意向承租人为唯一的,与物业服务管理方通过协议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并按照规定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方可实施,租金(管理费)标准不得低于招租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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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支付 方式 |
****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租金(管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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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行为的 批准情况 |
《****经营班子会会议纪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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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内注册的法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须提供带有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管理局网站截图或其他证明材料并加印公章)。 2、符合财****委员会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须提供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官网中行政处罚及黑名单信息查询记录的网络截图件并加印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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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条件 |
1、投标保证金:/ 2、租赁保证金:不设置租赁押金。 3、按时交纳租金等各项费用。 4、设备尺寸约20寸,功率约30w,为动态有声广告视屏。 5、**方负责提供本项目涉及的广告展示框等硬件设施、现场安装、后续维护及更换等工作,以及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对广告媒体的使用、维修、维护、施工等过程的安全负责。 6、**方广告发布需符合《中华人民**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广告投放内容,需经我司的审核后才可投放。 7、**方安装广告设备需在我司指定的相关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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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
1.合同内的所有广告经营业务,由**方自行承担经营风险,自负盈亏。 2.在广告发布期间,**方同任何第三方广告客户之间所产生的任何纠纷,均与我司无关,由**方自行解决,我司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连带责任。如在合同期内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不可抗力事由(如地震、****政府或有关主管部门的行政行为需终止本合同的,则双方须无条件服从。 3.如我司失去合同约定中项目物业管理权,则该项目的电梯广告**服务终止,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即时结清费用,我司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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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登记时间 |
公告期满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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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响应文件要求标书代写 |
1、本公告时间从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23日止。报价人应于2025年12月23日17:00前将响应文件1正4副密封(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交到**市******社区龙飞大道669号天昊华庭C1、D1、D2、D3栋飞扬路160-20(联系人:李工,0755-****0092转803),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2、响应文件包含报价承诺函和处置单位要求提供的资料等,详见附件。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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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告附件 |
自行公开招租相关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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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电话 |
0755-****0092转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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