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集约中心全流程无纸化办案配套服务项目 | ||
| 品目 |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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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灌**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10日 16:51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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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标书代写 | “苏采云”系统 -开标大厅标书代写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标书代写 | 2025年12月23日 09: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标书代写 | **开标二室标书代写 | ||
| 预算金额 | ¥16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超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6****3679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灌**人民中路8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2****190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县驼峰乡驼峰大道4-1335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超 | ||
| 项目概况 ****集约中心全流程无纸化办案配套服务项目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2-23 09:00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集约中心全流程无纸化办案配套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160万元,报价超出此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集约中心全流程无纸化办案配套服务,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的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免费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2025-12-23 09:00 (**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苏采云”系统 -开标大厅标书代写
时间:2025-12-23 09:00 (**时间)
地点:灌****服务中心**开标二室标书代写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供应商必须逐条做出满足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政府采购网平台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评审过程中有二次(最后)报价环节。各供应商请关注开标大厅交流区,在开标结束后,请勿离开开标大厅,等待后续磋商、报价、答疑澄清等提示,评审过程中不再另行通知。如供应商因自身原因错过相应环节,造成非实质性响应,责任自负。标书代写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灌**人民中路86号
联系人:李加硕
联系电话:198****3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省**市**县驼峰乡驼峰大道4-1335
联系人:李超
联系电话:136****36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超
电话:136****3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