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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园洲镇智慧停车配套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博****公司:
报来《关于办理**县园洲镇智慧停车配套工程(一期)立项申请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博办会函〔2025〕160号)精神及参考《**县园洲镇智慧停车配套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的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实施**县园洲镇智慧停车配套工程(一期)(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11-441322-04-01-164678)。项目位于**县园洲镇。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县园洲镇智慧停车配套工程(一期)共包含两栋地面自走式五层停车楼,其中分别为:
1、客运站场停车楼:本项目位于**县园洲镇上南村沙禾滩(土名),项目规划地上五层自走式停车楼,车行入口位于东面的华兴路,车行出口位于南面的9米路;****客运站及配套设施为主,二****停车场,屋顶设置光伏板;总用地8120.60㎡,总建筑面积25867.27㎡,建筑占地面积5110.24㎡,计容面积25867.27㎡,总建筑密度63%,容积率3.2,总停车数612 个,非机动车停车位38个,建筑高度21.1m。
2、欣旺达北边停车楼:本项目位于**县园洲镇土瓜圩村富墟二路西边地段,项目规划地上五层自走式停车楼,由于现状暂时没有马西路,所以车行入口设置于东南面富墟二路中部,临时车行出口设置于东面富墟二路;其中首层以及局部二层设置配套设施,二****停车场,屋顶设置光伏板;总用地5864.00㎡,总建筑面积16538.12㎡,建筑占地面积3432.78㎡,计容面积16444.04㎡,总建筑密度58.6%,容积率2.81,总停车数453个,非机动车停车位32个,建筑高度21.1m。主要工程:主体建筑工程、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及附属配套工程。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21833.61万元,其中:工程费14003.8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6685.07 万元(其中土地购置费4163.22万元),预备费826.28万元,建设期利息 318.42 万元。项目资金由博****公司自筹及通过申请专项债券等方式解决。
四、项目开工建设前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并按自然**部门意见(博自然资函〔2025〕1548号)要求完善相关用地手续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工程节能方案要求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后方可开工建设。
五、本文由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在2年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向我局提出延期开工申请,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开工建设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改革局,黄剑波常委、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局、****建设局、县统计局、县人社局、****管理局、****分局、****中心****中心。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委员会令第16号)、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审核工作指南》(惠市发改函〔2019〕519号)有关规定,核准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全部采用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主要设备招标估算金额低于法定要求,由你单位依法依规自行确定是否招标;核准项目其他按照市、县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涉及与工程相关的咨询、劳务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须采用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和公开招标的招标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