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事故车辆拖车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0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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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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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车辆拖车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事故车辆拖车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街道汴**路A1588号

供应商名称:**市永行****公司

供应商地址:****开发区金海街道金田农机大市场4#楼138室

供应商名称:**通顺****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街道**远东国际汽配城A22幢0128室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事故车辆拖车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要求:要求供应商拥有救援车辆、相关救援设备及专业技术人员对辖区内的道路事故车辆进行车辆施救、车辆救援等服务工作。能够保证对一些特殊或重大复杂现场具备应急施救能力,负责车辆拖移过程中的作业安全服务工作,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1年(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执行(包括专家评审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商业城,联系方式:187****3344。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纪检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宿怀南路559号

联系方式:0557-****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商业城

联系方式:187****33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187****3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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