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010********251201
二、合同名称:**县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视觉形象示范点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县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视觉形象示范点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 址:**县乌和路
联系方式:132****1207
供应商(乙方):****
地 址:****地区**县纳丘克路3院10幢12号
联系方式:132****120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县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视觉形象示范点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475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为深入贯彻文化润疆、旅游兴疆战略及**县文化旅游规划,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突出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形象,****一中、****医院、阿拉力乡阔纳乔喀(9)村、罕南力克镇 22 村、双拥广场、时尚广场六个点位通过实景实物形式,集中呈现习言习语、十二生肖“二十四节气”、“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内容,预计打造文化长廊5个、楼体内外中华文化元素氛围营造等。
服务要求:为深入贯彻文化润疆、旅游兴疆战略及**县文化旅游规划,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突出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形象,****一中、****医院、阿拉力乡阔纳乔喀(9)村、罕南力克镇 22 村、双拥广场、时尚广场六个点位通过实景实物形式,集中呈现习言习语、十二生肖“二十四节气”、“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内容,预计打造文化长廊5个、楼体内外中华文化元素氛围营造等。
服务时间:15个日历日
服务标准:合格
2.合同金额(元):475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2月0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