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全县各族人民群众、各单位、各部门:
《关于调整**县出租车起步价的批复》2017年9月1日开始施行,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出租车收费行为,我委于2024年通过成本监审、召开听证会等程序重新调整客运出租车运营价格,并印发《关于调整**县客运出租车运营价格的通知》(若发改规字〔2024〕1号)。根据《**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经**县发展改革委会议研究,决定自《关于调整**县客运出租车运营价格的通知》(若发改规字〔2024〕1号)施行起废止《关于调整**县出租车起步价的批复》(若发改字〔2017〕190号)文件。
废止文件名称:《关于调整**县出租车起步价的批复》
****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