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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相关部门、各充电桩建设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系列政策要求,规范我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保障充电基础设施布局科学、有序推进,根据****委员会、****能源局、****信息化厅等13部门联合印发的《**省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以及《**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川发改能源规〔2023〕137号)、《**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达市府办规〔2024〕2号)等文件规定:县市、****管委会)投资主管部门需依据发布实施的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开展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备案工作。
目前,我局正结合国家最新政策要求,全面启动**充电桩专项规划修编工作。为确保规划修编的科学性、严肃性,以及后续项目备案工作与新规划的有效衔接,经研究决定,自2025年12月11日起,临时暂停我县范围内所有充电桩建设项目备案工作。待**新修编的充电桩专项规划正式发布实施后,我局将第一时间恢复备案工作,并通过官方渠道向社会公布恢复备案的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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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