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人大工作履职的数智服务平台研发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原招标公告发布信息: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5年11月20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豫信e采平台》网站同时发布。
四、项目变更信息:
1、原招标文件中的“研发总周期为12个月(含试运行3个月)”
现变更为:“研发总周期为9个月(含试运行3个月)”
2、原招标文件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中的“硬件及成品软件部分付款方式”由“合同签署后一个月内支付该部分合同金额的30%;货物到场并经安装、部署及调测后,一个月内支付该部分合同金额的55%;终验完成一个月内支付该部分合同金额的10%。质保期第一年期满一个月内支付该部分合同金额的2%,质保期第二年期满一个月内支付该部分合同金额的2%,第三年质保期满后,根据项目服务评价结果支付该部分合同剩余金额。”
现变更为:“合同签署后一个月内支付该部分合同金额的30%;货物到场并经安装、部署及调测后,一个月内支付该部分合同金额的60%;终验完成一个月内支付该部分合同金额的5%。质保期第一年期满一个月内支付该部分合同金额的2%,质保期第二年期满一个月内支付该部分合同金额的2%,第三年质保期满后,根据项目服务评价结果支付该部分合同剩余金额。”
3、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2(2)条第2项企业业绩由“在满足资格要求的前提下,投标人另外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软件定制开发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合同业绩得2分,最高得8分。”
现变更为:“在满足资格要求的前提下,投标人另外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软件定制开发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合同业绩得2分,最高得8分。”
4、原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第四章第四项第5条“定期巡检服务,投标人每年提供不少于两次(每半年至少1次)免费上门巡检服务。”
现变更为:“定期巡检服务,投标人每季度提供不少于1次免费上门巡检服务。”
5、原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1日09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现变更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5日09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6、其他内容不变。
本项目所有投标人请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并使用最新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五、变更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变更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豫信e采平台》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路街道白佛南路数字经济产业园9号楼3层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1-****536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郑东新区圃田西路与七里****集团大楼312室
联系人:邰先生
联系电话:136****6050
邮箱:****@163.com
监督部门:
****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
监督电话:0371-****5552
****纪委****集团纪检监察组
监督电话:0371-****5519
****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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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