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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34689XH | 建设单位法人:吴李杰 |
| 杨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 **省**县香隅镇 |
| 3万吨/年三氧化硫生产及发货装置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19-C2619-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 经度:116.827778 纬度: 30.059722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3-30 |
| 池环函〔2023〕5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34689XH001P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144.09 |
| 15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34689X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11MA2NF1GC6Q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11MA2NF1GC6Q | 竣工时间:2025-02-28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0-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0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html/show-903.html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新增1套液体三氧化硫生产装置。并配套各类泵、预热器、冷凝器等,形成3万吨/年三氧化硫生产规模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在硫酸装置场地新增三氧化硫生产机发货装置,包括:新增1套液体三氧化硫生产装置,**设1处三氧化硫成品罐区。配套各类泵、预热器、冷凝器等。依托厂区原有危废库、事故池、污水处理站、办公区等原辅工程。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在厂区60万吨硫磺制酸装置转化烟气管道上引出一路分支,引出的一次转化烟气经吸收、蒸发和冷凝后生产成液体三氧化硫,其中未利用完的转化烟气在硫磺制酸装置HRS塔进口处与未被引出的转化烟气混合,重回至硫磺制酸装置系统内,进行热量回收和三氧化硫吸收生产硫酸,利用部分硫酸产能转化为液体三氧化硫产能。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在厂区60万吨硫磺制酸装置转化烟气管道上引出一路分支,引出的一次转化烟气经吸收、蒸发和冷凝后生产成液体三氧化硫,其中未利用完的转化烟气在硫磺制酸装置HRS塔进口处与未被引出的转化烟气混合,重回至硫磺制酸装置系统内,进行热量回收和三氧化硫吸收生产硫酸,利用部分硫酸产能转化为液体三氧化硫产能。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项目一次转化烟气在系统内封闭运行,经吸收、蒸发、冷凝工艺产出液体三氧化硫,剩余转化烟气重返回硫磺制酸系统;企业应加强管理,增加日常检测维修及设备改良次数,将老化垫片或松动的螺栓加以换除或压紧,并定期进行适当的检测维修,有效降低硫酸雾和SO2排放量。为减少液体三氧化硫贮罐硫酸贮罐、液硫储罐呼吸气排放,贮罐上压力平衡口接入硫磺制酸装置Ⅱ吸塔进口,呼吸气返回硫磺制酸系统;液体三氧化硫装车过程中,贮罐与槽车之间设置液相气相管路,物料装车完成后,气体回收至Ⅱ吸塔进口,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废水:项目地坪冲洗废水、循环置换排水依次****处理站和150m3/h****处理站处理。出水进入100m3/h中水回用装置,经“全自动预处理+活性炭过滤+超滤+反渗透”工艺处理后回用于厂区循环水系统补水。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为储罐区呼吸气和液体三氧化硫装卸废气,均为无组织排放,其中装置区废气为一次转化烟气生产系统全部封闭,不会对外排放大气污染物。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硫酸雾。 (1)储罐区呼吸气 本项目设施了2个卧式液态三氧化硫成品储罐,单罐容积为110m3。三氧化硫储罐在贮存和装卸过程中会产生小呼吸和大呼吸,罐区储罐均已设置平衡管将呼吸气引至硫磺制酸装置Ⅱ吸塔进口,呼吸气返回硫磺制酸系统。 (2)液体三氧化硫装卸废气 本项目液体三氧化硫装车过程中,会有少量装卸废气逸散到大气中。建设单位通过在贮罐与槽车之间设置液相气相管路,物料装车完成后,气体回收至Ⅱ吸塔进口措施来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废水:项目员工均为从原有厂区进行调配,不新增初期雨水,无生产工艺废水,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地坪、设备清洗废水、循环置换排水,主要污染物为pH、COD、SS、氨氮、等。 项目运行过程产生的地坪、设备清洗废水、循环置换排水产生后经管道****处理站“石灰中和+调节”预处理,再****处理站“芬顿氧化+混凝沉淀+水解酸化+两级A/O+二沉+高效沉淀”工艺处理,最终经中水回用装置“全自动预处理+活性炭过滤+超滤+反渗透”处理后回用于厂区循环水系统补充水,不外排。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日常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公司应建立健全包括环境风险预防在内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设置专门环保管理机构,落实专职环保技术人员并加强能力培训;强化污染防治设施日常运行管理,规范设置排污口;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应真实、有效、及时;按照规范制定企业自行监测方案配备必要的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或委托资质单位开展自行监测;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各类原辅材料运输、贮存、使用过程中的管理;设置事故废水切换截断装置,并与厂区现有事故应急池(1380m3)联接,确保发生事故时,事故废水不进入地表水体。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单位已设置安环部门,委托专人负责厂区安环事务,厂区内排污口、检测口已规范设置,同时各生产区设置巡检制度和巡检台账。根据排污许可管理要求,建设单位与第三方检测单位签订自行检测协议,监测的数据定期于排污许可平台公开。建设单位设置管道与厂区原有事故应急池连接,事故池旁****处理站连接,收集的****处理站处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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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358.404 | 0 | 0 | 0 | 0 | / |
| 0 | 0 | 232.522 | 0 | 0 | 0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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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处理站 |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中表2直接排放标准后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 | 依托原有,处理工艺为:芬顿氧化+混凝沉淀+水解酸化+两级A/O+二沉+高效沉淀 | 检测结果合格 | |
| 2 | 中水回用装置 | 循环冷却水用再生水水质标准》(HG/T3923-2007) | 依托厂区原有,处理工艺为:全自动预处理+活性炭过滤+超滤+反渗透 | 检测结果合格 |
| 1 | 厂界无组织 |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 | 本项目设施了2个卧式液态三氧化硫成品储罐,单罐容积为110m3。三氧化硫储罐在贮存和装卸过程中会产生小呼吸和大呼吸,罐区储罐均已设置平衡管将呼吸气引至硫磺制酸装置Ⅱ吸塔进口,呼吸气返回硫磺制酸系统。本项目液体三氧化硫装车过程中,会有少量装卸废气逸散到大气中。建设单位通过在贮罐与槽车之间设置液相气相管路,物料装车完成后,气体回收至Ⅱ吸塔进口措施来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 检测结果合格 |
| 1 | 厂界环境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1)针对机械振动为主的噪声源设备,通过设置减振基座以及弹性支撑等措施来降低设备噪声; 2)针对风机类设备,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加减振垫,合理布局等措施来降低设备噪声。 | 检测合格 |
| 1 |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规范设置;维修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属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豁免条件的,可按规定的环节和要求豁免管理);危废暂存间(依托现有,400m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修改单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规****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5]99号)要求强化管理,特别是临时贮存、转运等环节的防治措施;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 项目****环卫处置。 本项目产生危废仅有废机油,依托厂区原有危废库暂存,同厂区其他废机油一同交由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厂区内设置了一个400m2的危废库,危废库内已进行环氧树脂地坪铺设,危废分区放置,危废库设置专人管理,登记台账,库外张贴危废处置信息表和危废库管理制度。 |
| 1 | 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防控。按分区防渗原则,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严格落实厂区建构筑物防渗措施,特别是可能因渗漏对地下水水质产生影响场所的防渗措施,避免对地下水水质产生影响:制定地下水监测计划,发现地下水受到污染时立刻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阻断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并清理污染;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 | 本项目生产设备设置于硫磺制酸装置区旁,装置区域已采用抗渗混凝土浇灌,表面铺设防渗土工布,地面铺设一层地砖。装置周边设置围堰,装置区四周设置集液沟。 厂区共设置有7个地下水监测井,企业已与第三方监测单位制定每年监测一次厂区地下水和土壤的检测计划。 |
| 依托厂区原有危废库、事故池、污水处理站、办公区等原辅工程。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厂区原有危废库、事故池、污水处理站、办公区等原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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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