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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港环珠东大街工程(**港大道—孔雀湾大道)一期二标段项目(二期)专业分包变更公告 | ||
| 公告起始日期 | 2025-12-08 15:14:08 | 投标截止日期标书代写 | 2025-12-18 09:00:00 |
| 变更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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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一部分采购要求第九资格要求由原“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变更为“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二、第一部分采购要求增加第十“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 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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