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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 工程名称 |
东渡港区公交专用道工程(邮轮母港公交首末站至殿前一路段)二期工程(监理“评定分离”) |
招标阶段 |
监理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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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定标方案-3.2.1实力要素-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的配置情况的评审标准由“①项目组成员中除总监理工程师外,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华人民**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的,得30分,本项满分30分。②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的,得30分,本项满分30分。③项目组成员中每新增一名专业监理工程师得20分,或每新增一名监理员得10分,本项满分40分;④其余不得分。”修改为“满足招标文件的人数和最低资历要求,得50分。在此基础上,按以下加分:① 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的,得25分,本项满分25分。②项目组成员中每新增2名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可自由组合)得25分,本项满分25分。以上①和②合计加分满分为50分。” 二、本项目原定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2025年12月19日 09:00:00”修改为“2025年12月26日 10:15:00”标书代写 (以下空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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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5年12月10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5年1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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