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市滨**片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地块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二阶段(初步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5-12-10 19:36 至 2025-12-25 19:36 | |||
| 行政区划 | **壮族自治区-**市-**区 | 地块面积(m2) | 51427.13 | |||
| 工业活动历史 | 2003年-2011年 | 活动历史 | 存在糖厂沉渣池;其他区域存在办公楼、宿舍楼、篮球场、机修车间、绿化地;其中2010年造纸厂停产,2011年停产搬迁 | |||
| 地块规划用途 | 居住用地和商业服务业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市老****北路与**路交叉口东南角 | |||
| 经度 | 109.227383 | 纬度 | 23.718727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5-11-03 至 2025-11-27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罗工 | 单位联系电话 | 0771-****812 | ||
| 样品检测单位 | ||||||
| ******公司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罗工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0771-****812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张工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0772-****867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市**区盘古大道121号 | |||||
| 报告主要结论 | 调查地块位于**市老****北路与**路交叉口东南角,占地面积为51427.13m2,77.14亩。地块中心坐标为x=****675.2724,y=****5164.899(东经109.227383°,北纬23.718727°)。根据政府回收土地协议(附件2)可知,调查地块原权****集团有限公司,原地类为工业用地。****糖厂的沉渣池,造纸厂的办公楼、宿舍楼、篮球场、机修车间、绿化地。于2022****政府收回,现权属为****。 根据《滨**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小区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来建规技〔2018〕132号)及《地块规划红线图》可知,地块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兼商业用地(分别占比95%、5%)。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规定分类为居住用地和商业服务业用地。居住用地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类型筛选值标准,商业用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类型筛选值标准,本次调查从严按照规划居住用地中的居住用地评价,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类型筛选值标准。 本次调查土壤(除砷外)评价标准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其中砷评价标准为石灰(岩)土背景值(60mg/kg);地下水评价标准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其中石油类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可吸附有机卤素(AOX)参照《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544-2008)。 本次调查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和系统随机布点法在地块内进行监测点位的布设,共设立12个土壤监测点位,其中8个柱状样点位和4个表层样点位,地块外布设4个土壤表层对照点位(D1~D4),共采集44个土壤样品。地块内土壤检测因子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的45项以及pH值、石油烃(C10-C40),共47项,对照点土壤样品监测项目为:pH、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地块内土壤除砷外,重金属和无机物、28基本项挥发性有机物、11基本项半挥发性有机物以及石油烃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砷低于区域土壤石灰(岩)土背景值(60mg/kg) 本次调查共设置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根据实际勘察情况,S2、S3未见地下水,故本次地下水采样仅采集S1点位。检测项目中pH值、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氨氮、硫化物、钠、亚硝酸盐(以N计)、硝酸盐(以N计)、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铬(六价)、铅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石油类检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可吸附有机卤素(AOX)检测结果符合《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544-2008)。 综上所述,检测项目除砷外,其余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砷低于区域石灰(岩)土背景值(60mg/kg),调查地块不纳入污染地块管理,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调查地块可按规划用途使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