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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内资)
备案日期: 2025年11月25日 编号: 闽发改备[2025]J020243号
| 项目代码 | **** | 项目名称 | 柯洋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
| 企业名称 | ******委员会 | 企业注册类型 | 集体 |
| 建设性质 | ** | 建设详细地址 | **省**市**市潭头镇柯洋村 |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占地约20亩,主要建筑面积约1700平方米;**文化活动楼1栋,建设文化展示馆一座,**村口农民文化活动公园,建设农耕文化产业园1座;健身步道提升改造,建设村道挡土墙;****中心;建设**山森林茶乐生态休闲公园;购置景观石、休息长椅及景观灯等设备;购置黄花风铃木120棵进行种植;配套绿化、水电、消防及亮化等工程。设备安装费用约25万元。 主要建筑面积:1700平方米, 新增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休闲健身 | ||
| 项目总投资 | 1040.0000万元 | 其中:土建投资540.0000万元,设备投资 350.0000万元(其中:拟进口设备,技术用汇 0.0000万美元),其他投资150.0000万元 | |
| 建设起止时间 | 2025年11月至2026年11月 | ||
| 备案部门预审意见 | 1、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 吨标准煤及以上,或年综合电力消费量500 万千瓦时及以上的,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建****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2、项目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水保、环保、安全、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工作。3、项目备案后,项目法人发生变化,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放弃项目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机关,并修改相关信息。 | ||
| ****改革局 | |||
| 2025年11月25日 | |||
注:上述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由备案申报单位负责 ****委员会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