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慈****管理局《关于****报废处置102台老旧营运车辆的批复》(慈国资〔2025〕37号)文件精神,****政府批准,我公司拟对已评估的102台车辆报废处置进行公开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处置数量及起拍价
1.本次处置报废营运车辆共计102台,上述车辆均因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或长期闲置丧失使用价值。车辆停****电站内(竞拍单位须自行现场查勘)。
2.起拍价为人民币柒拾叁万陆仟柒佰伍拾柒元整(¥736,757.00元)。
3.本次竞拍所涉102台车辆为统一打包处置,不接受单独报价。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1.在**市范围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
2.报名人须确保车辆回收后严格按照国家《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规定进行拆解处置,严禁擅自修复上路或用于其他非法用途,并在**市行政区域内开具车辆报废证明文件。
3.报名时须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委托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并缴纳竞价保证金30000元,该款项须于竞拍现场以现金形式交付。竞拍成交者,保证金冲抵成交款;竞拍不成者,保证金当场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竞价。
三、竞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8日9:00截至;
2.竞拍时间:2025年12月18日9:30开始;
3.竞拍地点:****二楼会议室。
四、竞拍须知
1.竞拍采用现场报价的方式开展,报价在起拍价基础上每次加价幅度为5000元起,其他竞拍者按5000元为一轮报价,报价间隔时长为5分钟。最终以价高者获得处置权。
2.成交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足额缴纳成交款项,并在约定期限内将车辆拖离现场,相关拖运费用及安全责任由成交方自行承担。
3.报废车辆所涉号牌、证件等须按规定程序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严禁私自留存,并于拍卖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车辆的报废证明。
4.竞拍成交后,成交方不得以任何事由提出悔拍要求。对存在拒付、拖延支付成交款项等违约行为的,其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相关规定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地 址:****车站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50****6868
****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