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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6********597998M | 建设单位法人:甘仁忠 |
| 吴强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 |
| **维吾尔自治区**市**区迎宾街道**路218号石油大厦A座 |
| 奎探1井勘探钻探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9-陆地矿产**地质勘查(含油气**勘探);二氧化碳地质封存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M7471-M7471-能源矿产地质勘查 |
| 建设地点: | **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 **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125团9连,东北距125团部约26km,东北距胡杨河市约38km,****中心**约28km |
| 经度:84.39431 纬度: 44.56644 | ****机关:****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4-22 |
| 师市环审〔2025〕1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049 |
| 65 | 运营单位名称:无 |
| 无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钧****公司 |
| 916********18002X2 | 验收监测单位:**钧****公司 |
| 916********18002X2 | 竣工时间:2025-07-3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1-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0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85070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新钻1口勘探井 | 实际建设情况:实施1口勘探井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钻井+试油 | 实际建设情况:钻井工程 |
| 钻井过程中未发现含油层位,该井不具备开发价值,未进行试油作业。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选址尽量避开植被密集区域;严格划定路线,禁止乱辗乱轧;确保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避免各种污染物对土壤环境的影响; ②严格控制占地,严格规定各类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 ③完井后施工机械、设备及时撤离,废水和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现场禁止遗留; ④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办理临时占地经济补偿协议; ⑤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场地进行清理、平整并压实。 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大风天气施工。 | 实际建设情况:①项目选址避开植被密集区域;项目****油田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划定了车辆行驶路线和施工作业范围,未随意开辟道路。经现场调查,未发现车辆乱碾乱压情况。 ②项目施工前对井场施工场地实施平整压盖,对井场施工扰动区、道路两侧边界布设限界桩防护,严格限定车辆和人员的活动范围。 ③项目施工结束后及时对现场钻井设备进行了搬迁,对施工迹地进行了清理、平整。经调查现场无施工废弃物、污染物遗留。 ④建设单位按要求办理了征地手续并进行了补偿。 ⑤项目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进行了清理、平整。 ⑥项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未在大风天气开展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 ⑦加强施工管理,对施工人员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水土流失等相关内容宣教,提高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防治水土流失意识。经现场调查,未发生随意乱采乱挖野生植被的现象。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落实各项应急环境管理措施以及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风险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设置了专门的环保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了专职管理人员,制定落实了各项环保规章制度。钻井期间施工单位配备井口防喷系统和消防设施,钻井过程未发生井喷、油气泄漏等环境污染事件。****修订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备案编号:****)。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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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固体废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处置。沾油废防渗材料、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烧碱包装袋属于危险废物,分区分类后暂存于危险废物临时贮存点,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拉运处置。钻井岩屑、废边角料、废包装物和施工土方属于一般固体废物,钻井废水固液分离后,固相临时贮存于专用储罐中,委托岩屑处置单位直接拉运处置,执行《油气田钻井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污染物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相关要求后综合利用;施工建筑垃圾集中收****填埋场。危险废物收集、运输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克****填埋场填埋。 | 钻井井场设置1座危险废物贮存点,分区暂存各类危险废物;钻井结束井场铺设的防渗膜由施工单位回收利用,沾油废防渗膜、废烧碱包装袋、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暂存至集中贮存点,收集至一定量后由钻井单位交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井场钻井液经过不落地设备,分离出的液相循环使用,完井后剩余泥****公司回收利用,分离出固相钻井岩屑进入岩屑收集罐,产生量约为2250吨,均为水基岩屑,由**市小拐镇天蓝****公司定期清运处置,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污染物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后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在垃圾箱后由**市鑫塔****公司定期清运至**区垃圾中转站,最终清运至克****填埋场。 |
| 1 |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间划定施工区域,施工作业时尽量避开植被密集的区域;井场、站场建设应严格控制占地面积;严格控制施工人员、施工机械、施工作业带的范围,严禁随意扩大扰动范围;严格控制和管理车辆及重型机械的运行范围;强化施工管理,增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禁止捕杀、惊吓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做到井场整洁、无杂物,及时清理现场,尽快恢复原状,对永久占地进行地面硬化,减少风蚀。 | 项目施工前对井场施工场地实施平整压盖,对井场施工扰动区、道路两侧边界布设限界桩防护,严格控制占地面积,施工作业避开植被密集的区域;施工期间严格控制施工人员、施工机械活动范围和施工范围,减小对原始地貌的破坏;强化施工管理,对施工人员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水土流失等相关内容宣教,严禁施工人员捕杀、惊吓野生动物,提高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防治水土流失意识;施工结束后及时对现场钻井设备进行了搬迁,对施工迹地进行了清理、平整。经调查现场无施工废弃物、污染物遗留。 |
| 1 | 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落实各项应急环境管理措施以及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风险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 项目设置了专门的环保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了专职管理人员,制定落实了各项环保规章制度。钻井期间施工单位配备井口防喷系统和消防设施,钻井过程未发生井喷、油气泄漏等环境污染事件。****修订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备案编号:****)。 |
| 钻井过程中分离出的水基钻井岩屑暂存于岩屑储罐区的岩屑储罐中,由委托的岩屑处置单位及时清运、处置。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钻井岩屑依托**市小拐镇天蓝****公司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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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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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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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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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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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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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