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 (二)
| 工程名称 |
湖边学校(地下室及上部主体工程)(施工“评定分离”)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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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1、 本工程施工图纸变更,原发布的施工图纸作废,以随本答疑纪要发布的图纸为准,请各投标人至本答疑纪要的附件中下载新的施工图纸,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因施工图纸变更,故原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作废,以随本答疑纪要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为准。请各投标人至本答疑纪要的附件中下载新的《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财政参考条款)“3.7 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修改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银行****公司出具****公司出具的履约保证保险其中之一形式提交,建设工程合同履约保证保险应符合《****建设局等4家单位关于印发完善实施建设工程保证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厦住建建筑〔2024〕20号)的规定。” 4、 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财政参考条款)“20.4仲裁或诉讼”修改为“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人民法院起诉。” 5、 本项目原定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2025年12月22日10时15分00秒”修改为“2025年12月26日09时00分00秒”。招标文件涉及该时间的,均做相应修改。标书代写 6、 若本答疑纪要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以下无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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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5年12月10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5年1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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