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汕公资地[2025]23号(HQ))

国土-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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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汕公资地[2025]23号(HQ))
汕公资地[2025]23号(HQ) 2025年12月10日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 挂牌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宗地总面积: 1.715389公顷 宗地坐落: **市珠港**控制性详细规划(粤**际铁路**附**TOD地块及周边区域修编)(LH-04104控制单元东侧)00306地块
年限: 70年 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项目名称:
成交价: 32650万元 受让单位: ****
备注: 1.本次挂牌出让采用网上挂牌出让方式。 2.用地性质:00306地块为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兼容服务设施用地(R21/B1兼容R22)。 3.实用地面积:17153.89平方米(25.731亩)。 4.容积率:2.0<容积率≤4.0,其中R21≤3.1,B1≤0.9。34307.78平方米<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68615.56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53177.06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5438.5平方米(其中零售商业(B11)≤10293平方米,餐饮(B13)≤5145.5平方米);不计容积率的公共开放空间,不得封闭,不得改变使用性质。 5.建筑密度:≤50%。 6.绿地率:地块绿地率在下层次设计中按“应绿尽绿”的原则予以统筹确定,且不得小于5%。 7.停车配建比例:≥30%(停车配建比例为停车面积与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的比率,住宅应按不低于停车位总数的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充电设施接口,商业等公共建筑应按不低于停车位总数的1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充电设施接口;规划地块中停车充电设施配建标准按照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关法规、政策要求执行;地块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设置应符合相关政策要求)。 8.建筑限高:≤110米;建(构)筑物海拔限高:≤120米。 9.海绵城市强制性指标为:当绿地率指标≥25%,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0%,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40%;当绿地率指标≥30%,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3%,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40%;当绿地率指标≥35%,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6%,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40%;当绿地率指标≥40%,年径流总量控制率≥80%,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40%。 10.项目绿色建筑控制要求建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11.项目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12.00306地块住宅建筑立面沿中**路一侧应按照公共建筑立面予以控制;00306地块应预留过街连廊接口,在满足道路交通安全及景观要求的前提下,****联通的公众开放性过街设施;00306地块开发需要与粤**际铁路**附**预留的连通通道及出入口无障碍衔接,地块内建筑可不退让北侧用地边界线及绿线,但需满足退中**路道路红线且建筑单方间距控制线不得与城市道路中线相交;地块西侧地上以及地下建筑可不退让用地边界线及绿线,但不得超过河道保护范围线。 13.土地出让年限:住宅用地为70年、零售商业用地为40年、餐饮用地为40年、服务设施用地按具体用途确定,均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14.详细规划条件请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详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文件。

二、公示期:2025年12月10日 至 2025年12月17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515000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75****60780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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