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征集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房源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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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加快构建我市房地产业新发展模式,根据《****建设部关于做好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有关工作的通知》(****)、《****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收购存量商品房有关工作的通知》(建保〔2025〕10号)及《**市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实施方案》(漯政〔2025〕14号)等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存量商品房房源。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与期限

征集范围:**心**范围内,已建成或基本建成的存量未售商品房项目。

征集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8日止。

二、收购主体与价格机制

1.收购主体:由本市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具体实施收购。

2.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收购价格: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即划拨土地成本和**成本、加不超过5%的利润。

3.配租型保障性住房收购价格:由收购主体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依规协商确定公平合理收购价格,也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独立、公正评估,依据评估结果,收购主体自主对接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价格谈判。支持以司法拍卖价格收购司法处置的商品房。

三、房源基本要求

收购的房源主要为手续齐备、权属清晰、交通较便利、配套设施基本齐全、无产权纠纷、无抵押查封的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也可以是纳入保交房、保交楼项目且基本建成、剩余工程量不大的在建未售商品房。

四、报名所需材料

有意向的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已建成商品房项目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复印件,在建项目提供“保交房”“保交楼”相关文件手续;

3.《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房源申报信息表》(含电子版,见附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申报方式

申报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日

申报地点:**市**区黄河路中段441****建设局111房间

联系人:田世钰

联系电话:0395-****775


附件: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房源申报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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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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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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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征集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房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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