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市物业专项****银行招投标(项目编号:****),招标文件更正如下:
(一)、标段一至标段十存放金额调整如下表:
| 序号 |
招标内容 |
存放金额 |
期限 |
| 标段一 |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及****银行专户 |
3亿元及服务期内的增量 |
合同签订之日起陆续存放,期限1年(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有效期至下次需要招标时止) |
| 标段二 |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及****银行专户 |
3亿元 |
在标段一存量资金(满3亿元)足额存放后陆续存放,期限1年。 |
| 标段三 |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及****银行专户 |
1.2亿元 |
在标段二存量资金足额存放后陆续存放,期限1年。 |
| 标段四 |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及****银行专户 |
1亿元 |
在标段三存量资金足额存放后陆续存放,期限1年。 |
| 标段五 |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及****银行专户 |
0.8亿元 |
在标段四存量资金足额存放后陆续存放,期限1年。 |
| 标段六 |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及****银行专户 |
0.5亿元 |
在标段五存量资金足额存放后陆续存放,期限1年。 |
| 标段七 |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及****银行专户 |
0.3亿元 |
在标段六存量资金足额存放后陆续存放,期限1年。 |
| 标段八 |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及****银行专户 |
0.15亿元 |
在标段七存量资金足额存放后陆续存放,期限1年。 |
| 标段九 |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及****银行专户 |
0.1亿元 |
在标段八存量资金足额存放后陆续存放,期限1年。 |
| 标段十 |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及****银行专户 |
0.05亿元 |
在标段九存量资金足额存放后陆续存放,期限1年。 |
(二)、《第四章 评分办法和中标标准》“三、中标标准及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不足十名的,招标人可以选择重新招标。”更正为“……不足十名的,招标人不再重新招标,无中标人标段的存放金额由招标人另行安排。”。
(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2025年12月26日9点30 分(**时间)。标书代写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