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地批准通知书

审批
湖北-黄冈-蕲春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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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地审批
2025-12-08
****政府2025-12-08
有效暂无
有效
临时用地批准通知书
发布时间:2025-12-08 10:12


**临地审批〔2025〕41号

****工程局有限公司:

根据你单位提供的临时用地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使用临时用地的基本条件,现批复如下:

项目名称: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鄂豫赣皖浙闽段干线(**段)长江盾构隧道项目临时用地

临时用地主体:国****集团有限公****公司

临时用地位置:**县蕲州镇扎营港村

临时用地面积:0.8484公顷

临时用地用途:临时办公用房、材料堆场及地下管线敷设作业

临时用地使用期限:2025年12月8日至2027年9月30日

临时用地地类和复垦标准:地类总面积0.8484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0.8470公顷,占用耕地0.7863公顷(涉及永久基本农田0.7639公顷)。复垦标准为100%复垦到位,其中复垦为水田0.7863公顷,0.0607公顷复垦为农村道路,0.0014公顷复垦为公用设施用地。项目复垦期1年(2027年10月1日到2028年9月30日),管护期5年(2028年10月1日到2033年9月30日)

根据《******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鄂自然资规〔2024〕2号)第五章第二十八条规定,临时用地期满拒不归还土地、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未按期完成复垦或者未恢复种植条件的,依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

2025年12月8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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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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