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模块建设服务项目公开招标的公告(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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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要求,我局拟对“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模块建设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因2025年12月8日流标,故本次重新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招标单位:****

(二)项目名称:“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模块建设服务

(三)预算价格: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0万元(贰拾万元)。

(四)竞标方式: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法。由********小组对投标人提供的竞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核,在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中选择报价最低的中标。若报价相同,则以类似项目业绩最多的投标人中标。

(五)付款方式:分两期支付,支付比例分别为合同款的75%和25%,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通过验收且财政资金到位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5%并退回履约保证金。

2.项目在一年运维期结束且财政资金到位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

二、项目内容和要求

本项目主要服务内容与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项目内容

1.系统对接:****处理厂等全市污染源企业监测数据(流量、水质等),对接“全市一张图”和“**省生态云”系统实现数据共享。

2.核心功能:(1)实时监控:分钟/小时级数据调阅、原始包查询、点位状态展示;(2)预警管理:超标告警(短信通知);(3)精细管理:企业/点位/设备/因子/视频统一配置;(4)统计分析:自动生成综合/质量/超标报表;(5)视频联动:集成监控调阅功能;(6)系统管理:组织架构、统一认证、权限配置。

3.运维保障:保障项目建设完成后一年内的系统调整、更新、迭代和运维任务(免费)。系统建设完成后如出现使用问题,供应商需在一小时内进行响应,如无法解决的,需在两小时内到现场进行响应(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二)项目成果

根据**市大数据调度指挥平台开发规范将****的“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模块接入进行展示。

(三)时限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须实现与省生态云平台对接,完成省厅相关数据回流;90日内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组织的项目验收。

(四)验收方式

项目建设交付完成并试运行90日后,由中标人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组织验收。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采购合同及中华人民**国有关标准均为验收依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供应商应具备营业执照以及开展相关业务的资质;

(三)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响应文件应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一)报价一览表;

(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开户许可证;

(三)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

(五)承诺函;

(六)信用中国查询证明(对应资格要求第三点)。

材料一式三份,均需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并密封签章。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于投标当日随带现金壹万元整用作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结束后无息退还,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回。

六、违约责任及处理

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不能按照合同约**期交付、不能完成合同约定内容或无法通过验收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除外),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可以拒绝付款并解除合同另行采购,重新采购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进行承担。此外中标人还应向采购人偿付合同总金额5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金额)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投标人于**时间2025年12月18日上午10:30前携带投标文件直接到**市荔**大道2169号市机关大院1号楼109****环境局会议室),当场开标,逾期不予接受。标书代写

联系电话:0594-****828, 联系人:翁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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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1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2-11
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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