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自然规出让告〔2025〕8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人民政府批准,****规划局、**县****管理局决定以公开方式出让WH2025—30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 号 |
土地位置 |
用地 性质 |
出让 年限 |
土地面积 (㎡) |
建筑 容积率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加价 幅度 (万元) |
不动产 单元代码 |
规划设计 条件编号 |
| WH2025-30号 |
彩虹大道东侧、兴淮**侧、**路西侧地块 |
居住用地 |
70年 |
41814 (62.72亩) |
7213 |
3650 |
50 |
340****16028GB00078W****0000 |
五自然规条 |
注:建筑容积率1.0<容 积 率≤1.5(可兼容部分商业及公共服务设施建筑,地块内商业和公共服务配套建筑容积率不超过0.2)
二、本次出让地块实行有底价出让,不达底价不成交。
三、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不可以参加商品住房用地竞买)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根据《******厅关于印发《**省国土**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6〕4号)文件精神,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竞买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予报名:1.因企业原因在我县境内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2.开发建设企业在我县境内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3.在我县范围内有欠缴土地出让金记录的。4.在《**省自然**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因违约行为产生失信不良记录且在惩戒期内的;5.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6.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四、用地清单
我局已收集整理了地质灾害危险性、地震安全、压覆矿产、气候可行性、水**论证等调查评估结果,汇总形成了“用地清单”,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一并交付受让人单位。
五、商品住房用地公告事项
商品住房用地不接受个人参与竞买,参与商品住房用地竞买的主体,应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商品住房用地容积率不得≤1.0,不得用于建设别墅、私家庄园。竞买土地应提交符合自有资金购地要求的证明材料,****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宗地竞买,土地出让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逾期不签的终止供地,保证金不予退还。违反合同约定的可依法收回土地,企业违规违约情况计入信用记录,整改到位前不得竞买土地。
六、本次宗地挂牌受理报价定于2025年12月31日8时—2026年1月15日16时30分在****(城市规划馆三楼)举行。若宗地报名人数达2家以上(含2家),由挂牌直接转为拍卖,拍卖会议时间另行确定。
七、有意者请于2026年1月13日16时30分前携带竞买申请书等材料到****(城市规划馆三楼)提交书面申请,领取公开出让文件。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3日16时30分。标书代写
八、缴纳****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 号:1303 0100 2930 0297 193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支行
账 号:1286 1010 2100 0397 007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账 号:3405 0162 7208 0000 0745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
账 号:2000 0280 9103 1030 0000 042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银行**县支行
账 号:1219 6001 0400 12686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支行
账 号:1842 3121 8397
九、咨询报名地点设在****(城市规划馆三楼);联系人:张家奎,宋卓;联系电话:0552—****222。
十、本次公开出让工作由****、****中心****中心负责。
网址: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com)
****交易中心网(https://ggzy.****.cn)
****政府网(http:// www.****.cn)
**** **县****管理局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