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总溪院污染源治理工程(一期)对湖南新化龙湾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竞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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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总溪院污染源治理工程(一期)生态影响评价报告进行竞价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竞价范围

1.建设地点:**县琅塘镇长新村总溪院。

2.项目总投资:451.75万元

3.项目概况:(一)在**湿地公园总溪院界碑外约15米处建成重力式溢流坝,一方面通过该坝有效调控区域内水流,维持湿地水位稳定,为湿地生态系统的稳定运行提供坚实的水**调控基础;另一方面通过拦水坝拦截上游村庄轻度污水,并将其引入人工湿地进行处理,有效治理总溪院片区的生活污水和农业面源污染,使上游来水(轻度污水)经处理后,出水水质主要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准II类标准,其中总氮(TN)指标控制在≤1.5。(二)项目实施内容包括在**湿地公园总溪院界碑外15米处**一座拦水坝,设计为重力式溢流坝,坝体长21.88m,宽2.01m,高3.6m;建设1处表面流人工生态湿地水质净化系统:拟在长新村水体修建二级人工湿地,配置植物为芦苇、荷花、黑藻、菹草,二级人工湿地面积约141365.8㎡(约合212.05亩)。

4.生态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要求包括以下内容:实地调查工程影响评价区现状;收集湿地公园基础资料;编制影响评价报告;负责报告评审及其他协调工作;协调报批工作。方案编制成果真实有效,能够通过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承担相应责任;能为后续项目提供技术支撑,技术规范按照国家标准执行;相互配合工作,提供便利。未按要求响应将视为无效投标。

5.竞价范围:******湿地总溪院污染源治理工程(一期)生态影响评价服务。

二、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同时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被邀标单位必须提供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开标现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企业公章、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等资料。****小组查看相关资质。标书代写

三、递交竞价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须有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上述资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投标申请人一律不予接受其提出的投标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5日上午8:00~12:00,14:30~17:30时止(工作日期间)。

3.投标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6日上午10点00分;开标地点:**县上梅街道迎宾路42号(原水利水电大楼)4楼会议室。标书代写

4.报名地点:**县上梅街道迎宾路42号(原水利水电大楼)4****办公室;联系人:刘先生,联系方式:183****2799。

四、评标办法与竞标单位个数要求

1.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最低投标价法。

2.竞标单位个数要求:参与竞标单位的个数不得少于三个(含三个)。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价****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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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0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2-11
招标公告
龙湾总溪院污染源治理工程(一期)对湖南新化龙湾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竞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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