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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2022-2025年生猪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等7个产业方案的通知》(大办发〔2024〕71号)及《**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管理细则》(大政办发〔2021〕74号)、《**县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大乡振指办发〔2023〕9号)、《**县关于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户发展特色农业产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大乡村指发〔2023〕24号)、《**县加快推进现代设施农业发展实施方案 **** 年)》(大政办发〔2024〕19号)精神,按照文件要求**羊场1个,****小组开展了现场设施设备、材料核验,项目于2025年12月10日全部通过验收,符合奖励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9日,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即按程序拨付先建后补扶持资金贰佰零陆万捌仟壹佰壹拾肆元整(****114元)。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县大化镇红**路48号。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78-****787,****@163.com。
附件:**县2025年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先建后补)项目建设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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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