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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禾丰造纸厂旧址一期省保单位消防工程
三、采购日期:2025-09-29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公司
地址:**省**市临平区**街道红枫苑东**路120号
被投诉人 1 :****
地址:**市**区湘溪路22号
被投诉人 2 :****
地址:****广场**A座403室
相关供应商:****
地址:**省**市上**凤起东路888号15楼1518室
当事人:****
地址:**市**区湘溪路22号
五、基本情况
****造纸厂旧址一期省保单位消防工程(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事项答复不满意,于2025年11月6日****机关提起投诉并提交投诉书。投诉事项1:技术参数设置具有严重倾向性,构成对特定供应商的差别待遇。投诉事项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五部分演示要求”的评分标准设置不合法、不合理,存在评审因素未量化及变相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的问题,****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投诉事项3:关键设计文件缺失,侵害潜在投标人公平竞争权。(四)投诉事项4:招标价和投标价是否合理(五)投诉事项5:项目存在竞争不足与价格异常,涉嫌串通控标。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三十一条第(二)项规定决定如下: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局
2025年12月11日
附件信息:
嘉南财采监[2025]26号-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pdf (14.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