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3-8-07地块局部用地性质转换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公示

审批
海南-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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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A3-8-07地块局部用地性质转换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公示

一、项目概况

营根镇液化石油气站位于《******控制性详细规划》A3-8-07地块局部(零售商业用地)0.52公顷,现有改扩建需求,****中心**燃气供应体系,切实解决液化石油气站的合法用地规划问题,确保设施合规运营及民生能源保障,拟将A3-8-07地块0.52公顷零售商业用地转换为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根据《**省自然**和规划厅****建设厅关于盘活存量商服用地和商办用房的意见》(琼自然资函(2025)215号),在符合规划商业用途和相关技术规范的前提下,合理确定转换用途或兼容比例,无需调整详细规划,直接更新地块详细规划条件。现按程序进行公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

用地代码

用地面积(h㎡)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m)

修改前

****

零售商业用地

090101

4.83

1.2

40

25

36

修改后

****-1

零售商业用地

090101

4.31

1.2

40

25

36

****-2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090105

0.52

0.3

30

20

15

二、公示说明

凡是与本项目变更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可在本公告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琼中黎族苗族****规划局申报,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一)公示时间:7日(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7日),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二)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现场公告:海**线与环**路交汇处****规划局一楼大厅

2.电子邮箱请发送到:****@163.com

3.书面意见请邮寄到:**省琼中县****规划局(原国土局大楼),邮编572900

4.因网络空间有限,仅公示重点内容。如需详情,请****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股。咨询电话:0898-****0036,联系人:唐女士。

三、主要图纸

(一)修改前图则

(二)修改后图则

01-调整前图则.png

02-调整后图则.jpg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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