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A3-8-07地块局部用地性质转换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公示
一、项目概况
营根镇液化石油气站位于《******控制性详细规划》A3-8-07地块局部(零售商业用地)0.52公顷,现有改扩建需求,****中心**燃气供应体系,切实解决液化石油气站的合法用地规划问题,确保设施合规运营及民生能源保障,拟将A3-8-07地块0.52公顷零售商业用地转换为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根据《**省自然**和规划厅****建设厅关于盘活存量商服用地和商办用房的意见》(琼自然资函(2025)215号),在符合规划商业用途和相关技术规范的前提下,合理确定转换用途或兼容比例,无需调整详细规划,直接更新地块详细规划条件。现按程序进行公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 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 ||||||||
| | 地块编号 | 用地性质 | 用地代码 | 用地面积(h㎡)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m) |
| 修改前 | **** | 零售商业用地 | 090101 | 4.83 | 1.2 | 40 | 25 | 36 |
| 修改后 | ****-1 | 零售商业用地 | 090101 | 4.31 | 1.2 | 40 | 25 | 36 |
| ****-2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090105 | 0.52 | 0.3 | 30 | 20 | 15 | |
二、公示说明
凡是与本项目变更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可在本公告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琼中黎族苗族****规划局申报,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一)公示时间:7日(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7日),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二)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现场公告:海**线与环**路交汇处****规划局一楼大厅
2.电子邮箱请发送到:****@163.com
3.书面意见请邮寄到:**省琼中县****规划局(原国土局大楼),邮编572900
4.因网络空间有限,仅公示重点内容。如需详情,请****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股。咨询电话:0898-****0036,联系人:唐女士。
三、主要图纸
(一)修改前图则
(二)修改后图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