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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省《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17]727号)有关的规定,****管理所提升殡葬设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管理所提升殡葬设备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位于沙城镇**县水泥制件厂南,地理中心坐标为N40°22′23.010″,E115°31′21.108″。
建设单位:********管理所)
建设内容:本项目不涉及主体建筑工程,仅对殡葬设备进行提升改造,淘汰落后遗体火化设备,增加祭品、遗物焚烧设备和遗体火化设备,并配套建设尾气处理设备。火化能力为800具遗体/年。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组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1日至2026年1月11日
联 系 人:苏馆长
联系电话:136****2689
邮箱:/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