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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2********4791051 | 建设单位法人:秦君旭 |
| 刘征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关区 |
| **省****关****中心6号楼 |
| **省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6-引水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630-N7630-天然水收集与分配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省**市**县,**省**市**区,**省**市**县,**省**市**区,**省**市**县,**省**市**市,**省**市**区,**省**市**县 |
| 经度:126.69221,125.4191,125.3632,125.4191,125.29445,125.4191,124.49613 纬度: 43.70697,43.4526,43.50421,43.4526,43.05508,43.4526,43.14147 | ****机关:****环境保护部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0-06-09 |
| 环审〔2010〕15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700 |
| 21030.88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2********4791051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省****公司 |
| ****0105MA0Y44FP00 | 验收监测单位:吉****公司 |
| ****0101MA14WFQB3J | 竣工时间:2024-12-2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1-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0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1、本工程是****水库库区引水,解决**省中部地区城市供水问题的大型调水工程,是松辽流域水**优化配置的主要工程之一。2、****水库,****水库****水库、金满水库、****水库。供水结构为引水区取水口、输水管道包括总干线、**干线、**干线、**干线及受水区 | 实际建设情况:本工程开发任务与环评阶段一致,供水水源、供水对象及供水结构与环评阶段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水库取水口设计引水流量38m3/s,多年平均设计年引水量8.98亿m3。2、环评阶段输水干线线路全长263.02km。3、****水库****水库 | 实际建设情况:1、本工程多年平均设计年引水量较环评阶段增加0.01亿m3,增加量为0.11%。2、本工程实施阶段输水干线全长261.577km,实际与环评阶段比较,引调水线路总长度减少了1.443km。3、****水库****水库,所以正常蓄水位、死水位、汛限水位、水库调节性能均未发生变化 |
| 项目环评阶段采用的可研阶段路线,项目在初设阶段对线路走向进一步优化调整,调整后引调水线路总长度减少了1.443k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工程采用PCCP钢管以及隧洞等封闭方式输水 | 实际建设情况:输水方式仍为封闭式,无明渠,不存在导致环境风险增加的情况,****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的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进一步优化取水口位置,远离 坝区,取水口地表建筑物形式应与景区周围景观相协调。应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三湖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不得设置取弃土场和施工营地。落实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工程取水口处应采用拦鱼设施,避免被造成机械死亡。工程竣工前完成鱼类保护增殖放流站建设。严格执行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2、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工程施工期水环境和声环境保护措施。各类污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应全部回用生产系统或施工区绿化、降尘及灌溉。特别是位于**市饮用水源二级区和新立城饮用水源二级区内的施工区产生的各类污废水处理后须全部回用,不得排入库区和河道。隧洞施工应加强对地下水位监测工作,做好施工排水,及时支护衬砌。重点做好施工区附近和施工沿线居民点的噪声和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在声环境敏感点周边设立移动式声屏障等措施。严格控制爆破时间,尽量定时爆破。尽量避免在敏感点周围进行夜间(22:00至次日6:00)施工。3、移民安置及征地工作****政府及业主按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等法规、政策及该项目移民安置规划管理负贵,移民安置中要落实环评和本批复落实环境保护措施。要结合当地自然条件和土地**条件,合理选择具体的移民安置区及生产方式,后靠安置点选址应充分考虑当地地质条件和次生地质灾害影响,加强安置地的水土流失防治、水环境保护、垃圾处置等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1、(1)**省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取水口位于**库区左岸上游,距大坝约1.4km处,采用竖井式取水口,最低设计引水为为242.00m,相应进水口底板高程为231.60m,取水口设计引水流量为38.0m3/s。取水口建筑物已经建成,位于风景名胜区内,主要为阀门、管理楼、闭井机室等,地面建筑与周围景观相对协调。 (2)根据调查,松花江三湖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未设置弃土场和施工营地。 (3)本工程在取水口附近设置拦污、拦鱼网及警示漂浮,减少或避免鱼类机械死亡。 (4)2023年本工程制定了《**省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鱼类增殖放流站实施方案》,建设松花湖鱼类增值放流站,初步考虑主要放流品种有花鳎、唇觸、瓦氏雅罗鱼、鲢鱼、鳙鱼等,其中鲢鱼、鳙鱼购买商品鱼苗,初期放流数量600万尾/年,增殖放流站繁育规模为200万尾/年。2024年9月,编制了《**省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增殖放流调整方案》并通过论证,建设鱼类增值放流站,根据不同引水量设置鱼类放流尾数,计划向松花湖投放鲢、鳙、瓦氏雅罗鱼三大类鱼种,总量为221.31万尾。2025年10月,建设单位实施了第一批鱼苗投放工作,初期投放鲢20万尾、鳙30万尾共计50万尾。剩余部分将于2026年继续组织投放,确保生态补偿及增殖放流落到实处。 (5)建设单位在施工和运行过程中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执行,目前,水土保持方案已开展竣工验收工作,并通过了水保验收工作。2、(1)**省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于2013年12月开工,2024年12月,全部工程干线建设、设备安装调试,分项工程均已竣工验收,投入运行。根据《**省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施工期环境监理总结报告》和施工期监测报告,各施工现场均已落实各项水环境和声环境的保护措施,施工废水排入污水处理设施(总干线一标段-四标段、冯家岭枢纽各工区设置生活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小型工区设化粪池)后,上清液回用于生产系统或用于施工区绿化、降尘及灌溉,不存在排入库区和河道的情况;施工期对地表水和地下水进行了环境监测,具体见水环境影响调查章节。隧洞施工采取明渠和管井抽排地下水的方式,并已及时支护衬砌。根据调查,施工阶段项目施工区进行了优化调整,调整后的施工区未在新立城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 (2)根据调查,运输弃渣车辆一律采用帆布进行遮盖,距离村屯较近的施工区场地设置围挡。施工区和扬尘大的工段采取了定时段洒水降尘(施工单位各工区均配备了洒水车),总干一标段及二标段部分工区位于或紧邻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施工区增加了洒水量和洒水次数。施工单位在拌合站系统安装了除尘设备,并在混凝土搅拌机四周设置了屏蔽棚,避免在干燥、大风天气进行混凝土拌合,减少了扬尘污染环境。施工期按照要求在沿线布设38个环境空气监测点,具体监测结果见7.3章节。 (3)施工单位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固定强噪声源加装了隔音罩(如发电车、鼓风机等),靠近居民区或声环境敏感点均设置了声屏障,且在敏感区作业施工时,避开了夜间施工。施工期按照要求在沿线布设38个声环境监测点。3、根据调查,目前**省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涉及房屋征迁包括**区段**街道5户,13人,鹿乡镇1户,2人,**县段西苇镇2户,11人,**县靠山屯5户,14人。全部采用货币方式进行补偿。项目移民未涉及移民安置点。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工程建成后,设计水平年2020年和2030年多年平均引水量分别为6.13和8.97亿立方米,退还受水区农业用水1.48亿立方米,新增有效灌溉面积68.1万亩,归还生态用水1.4亿立方米,减少受水区地下水超采量2.86亿立方米。 | 实际建设情况:目前,项目初期投运后多年平均引水量为1.53亿m3/a,占设计2020年引水量的25%,占设计2030水平年引水量的17%,经估算,退还受水区农业用水约0.25亿立方米,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1.6万亩,归还生态用水0.2亿立方米,减少受水区地下水超采量0.48亿立方米。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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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各类污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应全部回用生产系统或施工区绿化、降尘及灌溉。特别是位于**市饮用水源二级区和新立城饮用水源二级区内的施工区产生的各类污废水处理后须全部回用,不得排入库区和河道。隧洞施工应加强对地下水位监测工作,做好施工排水,及时支护衬砌。 | 根据《**省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施工期环境监理总结报告》和施工期监测报告,各施工现场均已落实各项水环境和声环境的保护措施,施工废水排入污水处理设施(总干线一标段-四标段、冯家岭枢纽各工区设置生活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小型工区设化粪池)后,上清液回用于生产系统或用于施工区绿化、降尘及灌溉,不存在排入库区和河道的情况;施工期对地表水和地下水进行了环境监测,具体见水环境影响调查章节。隧洞施工采取明渠和管井抽排地下水的方式,并已及时支护衬砌。根据调查,施工阶段项目施工区进行了优化调整,调整后的施工区未在新立城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 |
| 1 | 施工期:(1)各施工区产生的生活垃圾运输****处理场所处理。 (2)粪便处理:在施工区设置防渗厕所,粪便清理后用于农田施肥。运行期:生活垃圾纳入当地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中。 | 施工期:(1)施工区设置垃圾桶、垃圾清运车和垃圾收集站将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定期****填埋场集中处置。垃圾桶定期消毒。 (2)根据调查,施工区设置了防渗厕所,粪便定期清掏运作农肥。运行期:运行期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进行收集处置。 |
| 1 | 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进一步优化取水口位置,远离 坝区,取水口地表建筑物形式应与景区周围景观相协调。应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三湖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不得设置取弃土场和施工营地。落实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工程取水口处应采用拦鱼设施,避免被造成机械死亡。工程竣工前完成鱼类保护增殖放流站建设。严格执行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 | (1)**省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取水口位于**库区左岸上游,距大坝约1.4km处,采用竖井式取水口,最低设计引水为为242.00m,相应进水口底板高程为231.60m,取水口设计引水流量为38.0m3/s。取水口建筑物已经建成,位于风景名胜区内,主要为阀门、管理楼、闭井机室等,地面建筑与周围景观相对协调。 (2)根据调查,松花江三湖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未设置弃土场和施工营地。 (3)本工程在取水口附近设置拦污、拦鱼网及警示漂浮,减少或避免鱼类机械死亡。 (4)2023年本工程制定了《**省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鱼类增殖放流站实施方案》,建设松花湖鱼类增值放流站,初步考虑主要放流品种有花鳎、唇觸、瓦氏雅罗鱼、鲢鱼、鳙鱼等,其中鲢鱼、鳙鱼购买商品鱼苗,初期放流数量600万尾/年,增殖放流站繁育规模为200万尾/年。2024年9月,编制了《**省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增殖放流调整方案》并通过论证,建设鱼类增值放流站,根据不同引水量设置鱼类放流尾数,计划向松花湖投放鲢、鳙、瓦氏雅罗鱼三大类鱼种,总量为221.31万尾。2025年10月,建设单位实施了第一批鱼苗投放工作,初期投放鲢20万尾、鳙30万尾共计50万尾。剩余部分将于2026年继续组织投放,确保生态补偿及增殖放流落到实处。 (5)建设单位在施工和运行过程中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执行,目前,水土保持方案已开展竣工验收工作,并通过了水保验收工作。 |
| 1 | 制定水污染风险应急预案,加强运行期水质监测计划,根据工程运行期特点适当增加水质监测断面和监测指标。 | 建设单位按照要求在**市**区、**市**县、**市**区、**市伊通县、**市、**市、**市**县等地市、区县进行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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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民安置及征地工作****政府及业主按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等法规、政策及该项目移民安置规划管理负贵,移民安置中要落实环评和本批复落实环境保护措施。要结合当地自然条件和土地**条件,合理选择具体的移民安置区及生产方式,后靠安置点选址应充分考虑当地地质条件和次生地质灾害影响,加强安置地的水土流失防治、水环境保护、垃圾处置等措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根据调查,目前**省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涉及房屋征迁包括**区段**街道5户,13人,鹿乡镇1户,2人,**县段西苇镇2户,11人,**县靠山屯5户,14人。全部采用货币方式进行补偿。项目移民未涉及移民安置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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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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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一步优化取水口位置,远离 坝区,取水口地表建筑物形式应与景区周围景观相协调。应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三湖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不得设置取弃土场和施工营地。落实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工程取水口处应采用拦鱼设施,避免被造成机械死亡。工程竣工前完成鱼类保护增殖放流站建设。严格执行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省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取水口位于**库区左岸上游,距大坝约1.4km处,采用竖井式取水口,最低设计引水为为242.00m,相应进水口底板高程为231.60m,取水口设计引水流量为38.0m3/s。取水口建筑物已经建成,位于风景名胜区内,主要为阀门、管理楼、闭井机室等,地面建筑与周围景观相对协调。 (2)根据调查,松花江三湖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未设置弃土场和施工营地。 (3)本工程在取水口附近设置拦污、拦鱼网及警示漂浮,减少或避免鱼类机械死亡。 (4)2023年本工程制定了《**省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鱼类增殖放流站实施方案》,建设松花湖鱼类增值放流站,初步考虑主要放流品种有花鳎、唇觸、瓦氏雅罗鱼、鲢鱼、鳙鱼等,其中鲢鱼、鳙鱼购买商品鱼苗,初期放流数量600万尾/年,增殖放流站繁育规模为200万尾/年。2024年9月,编制了《**省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增殖放流调整方案》并通过论证,建设鱼类增值放流站,根据不同引水量设置鱼类放流尾数,计划向松花湖投放鲢、鳙、瓦氏雅罗鱼三大类鱼种,总量为221.31万尾。2025年10月,建设单位实施了第一批鱼苗投放工作,初期投放鲢20万尾、鳙30万尾共计50万尾。剩余部分将于2026年继续组织投放,确保生态补偿及增殖放流落到实处。 (5)建设单位在施工和运行过程中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执行,目前,水土保持方案已开展竣工验收工作,并通过了水保验收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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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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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进一步优化区域水**配置,应本着“先节水后调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环保后用水”的原则,核减受水区工业用水和生活用水水量,节省出的水**量应优先用于增加河道生态及环境用水。严格生态及环境流量泄放措施,不同来水频率下,应保证工程调水****水库连续下泄不小于161立方米/秒的基本流量,确保河流流域规划确定的坝址下游、省界**断面和**断面河流生态、环境与航运流量需求,维护下游水生生态系统稳定。新立城、下三****水库应设置专用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并建立生态流量自动监测系统,保证连续下泄不低于多年平均流量10%的生态基流,解决现状河道断流问题,逐步恢复下游河道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2、强化水源水质保护工作。****水库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划分工作,尽快完成新立城、下三****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编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规划,应采取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严格污染控制和现有污染源治理措施,采用物理隔离防护工程,设立警示标牌,加大对库区渔业和旅游业环境监管力度。****水库一级保护区内影响较大的6户企业和28户居民。制定水污染风险应急预案,加强运行期水质监测计划,根据工程运行期特点适当增加水质监测断面和监测指标。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1)**市、**市、**市各地市受水区近年来已制定水污染防治、节水专项规划或实施方案并实施,水环境治理效果和水**利用率较项目实施前有较大提升。**市、**市、**市为省部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设计水平年工业需水定额已达到世界发达国家水平。 (2)工程实施后,**水库下游河段多年平均年径流量减少约7%,****水库下泄流量下泄的流量可满足下游河段最小生态基流要求,根据开展的生态现状调查,下游水生生态系统较项目实施前无明显恶化情况。 (3)新立城、下三****水库均设置了专用生态流量泄放设施,泄放设施为放水洞,并在闸门井处安装了放水闸,建立了生态流量自动监测系统。2、(1)①****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人民政府吉政函〔2014〕54号文,****水库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如下:保护区总面积为1970平方公里,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②****水库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根据《****政府关于****水库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的批复》(吉政函〔2011〕145****水库水源地保护区范围为三级,****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总面积为100.7km2;③金满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人民政府(吉政函〔2015〕21号),金满水库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为:水源保护区总面为74.004km2。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 (2)建设单位已委****研究所编制《**省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水源地保护规划》,且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环境保护措施当中已将松花湖涉渔工程生态修复与补偿机制作为重要内容。保护区均设立了警示标牌,加强了环境监管力度。根据调查,****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企业和居民已全部进行搬迁。3座水源地均编制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企业按照环评制定的运行期水环境监测计划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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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