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星年产1000吨不锈钢无缝钢管生产线建设项目

审批
福建-宁德-霞浦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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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921MADB202K8F李玉星
李玉星**省**市**县
****工业园38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富星年产1000吨不锈钢无缝钢管生产线建设项目****
2021版本:063-钢压延加工C3130-C3130-钢压延加工
******县 ******县
经度:120.199444 纬度: 26.990000****环境局
2024-06-28
宁环评〔2024〕39号****0921MADB202K8F001Q
2025-01-17600
80****
****0921MADB202K8F****
****0921MADB202K8F******公司
****0503MA31NLMJ1H2025-06-02
2025-06-062025-07-04
https://www.****.com/detail.php?itemid=4381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1000吨不锈钢无缝钢管年产800吨不锈钢无缝钢管
阶段性验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管坯-(2)酸洗-(3)修磨-(4)轧制-(5)退火-(6)打头、上灰、拉管-(7)矫直(1)管坯-(2)酸洗-(3)修磨-(4)轧制-(5)退火-(6)打头、上灰、拉管-(7)矫直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严格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的原则,配套建设完善的雨污水收集、处理、回用系统,所有排污管道应按照明管化规范要求设置。 生产废水分质分流进行收集处理,其中车****处理站预处理后,达到《钢铁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13456-2012)表2间接排放标准后回用于冲洗等工序,未回用部分与初期雨水一并收集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自建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水厂进水指标后纳入****处理厂处理。 (二)严格控制废气的产生和排放。加强废气的收集、治理确保达标排放。退火炉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水喷淋装置处理,颗粒物、二氧化硫、氨氧化物、非甲烷总烃等主要污染物达到《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中表3有组织特别排放限值及其修改单要求后,通过1根不低于19m排气简达标排放,排气简周围半径 200范围内有建筑物的,排气简高度还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m以上。储罐呼吸废气、配酸池酸雾酸洗槽酸雾、危废车间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进入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硝酸雾、氟化物等主要污染物达到《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中表3有组织特别排放限值后通过1根不低于19m排气筒达标排放,排气筒周围半径200范围内有建筑物的,排气简高度还应高出最高建筑物 3m 以上。 加强物料储存、输送及生产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控制。设置移动式除尘器收集钢管打磨粉尘,使用自带油温冷凝装置的轧机收集油雾。颗粒物、硝酸雾、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中表4的标准要求后,氟化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废气排污口应根据《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对排污口进行立标、建档管理;根据《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等技术规范要求,按照合理、方便的原则建设规范的废气监测采样平台、采样孔。 (三)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全厂高噪声设备应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标准限值。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区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妥善处置。一般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规范贮存,综合利用。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库50m2。危险废物在厂区的临时贮存和管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落实危险度物的运输和处置要求,危险废物台账应清晰、去向应明确,转移必须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外运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五)加强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应根据可能产生地下水和土壤影响的各项途径进行有效预防,对厂区进行分区防渗措施。配酸池、酸洗区、酸储罐区、冷轧区、危废间、事故应急池等重点防渗区,其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K<1x10-7cm/s,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等一般防渗区,其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K<1 x10-7cm/s。 在事故应急池、酸洗区域附近各设置1个地下水跟踪监测点位,对pH值、重金属(铬、镍)、石油类三项指标进行跟踪监测监测频率不少于每年1次。 (六)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并配备足够的应急物资,确保周边生态环境安全。严格控制酸储罐的最大暂存量,落实罐区围堰的建设,设置事故应急池(60m3),配备足够的应急物资,以满足事故状态下物料泄漏、污染消防水和污染雨水的收集。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在各路雨水管道和事故应急池安装应急切换阀,确保事故废水可以有效进入事故应急池。(一)已配套建设完善的雨污水收集、处理、回用系统,所有排污管道按照明管化规范要求设置。 生产废水分质分流进行收集处理,其中车****处理站预处理后,达到《钢铁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13456-2012)表2间接排放标准后回用于冲洗等工序,未回用部分与初期雨水一并收集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自建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水厂进水指标后纳入****处理厂处理。 (二)退火炉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水喷淋装置处理,颗粒物、二氧化硫、氨氧化物、非甲烷总烃等主要污染物达到《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中表3有组织特别排放限值及其修改单要求后,通过1根19m排气简达标排放。配酸池酸雾酸洗槽酸雾进入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硝酸雾、氟化物等主要污染物达到《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中表3有组织特别排放限值后通过1根19m排气筒达标排放。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全厂高噪声设备应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妥善处置。 (五)加强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在事故应急池、酸洗区域附近各设置1个地下水跟踪监测点位,对pH值、重金属(铬、镍)、石油类三项指标进行跟踪监测监测频率不少于每年1次。 (六)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你公司要认真落实和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后,新增污染物总量排放指标核定:二氧化0.077t/a、氨氧化物0.187t/a,VOCs 0.099t/a。按照重点区域和行业总量倍量调剂等原则,新增二氧化硫、氨氧化物按照1.2倍购买,VOCs按照1倍调剂。已取得排放总量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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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 0 0.072 0 0 0.007 0 /
0.117 0 0.144 0 0 0.117 0 /
0.014 0 0.0152 0 0 0.014 0 /
0.018 0 0.099 0 0 0.018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生产废水经“隔油+调节+还原+混凝+中和”处理,处理后大部分回用,小部分尾水纳入**县****公司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钢铁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13456-2012)表2间接排放标准 生产废水经“隔油+调节+还原+混凝+中和”处理,处理后大部分回用,小部分尾水纳入**县****公司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排放的生产废水符合《钢铁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13456-2012)表2间接排放标准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集气罩+水喷淋装置+19m排气筒 《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中表3有组织特别排放限值及其修改单要求 集气罩+水喷淋装置+19m排气筒 退火炉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符合《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中表3有组织特别排放限值及其修改单要求;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符合《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中表3有组织特别排放限值——涂层机组指标
2 对酸洗槽体进行加盖密闭处理,并设置1座废气碱性喷淋塔净化装置,采用碱性喷淋塔对酸雾废气进行处理后,由19m排气筒排放。 《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5-2012)表3的有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对酸洗槽体进行加盖密闭处理,并设置1座废气碱性喷淋塔净化装置,采用碱性喷淋塔对酸雾废气进行处理后,由19m排气筒排放。 酸洗废气排放的氟化物、氮氧化物符合《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5-2012)表3的有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选用低噪声设备,全厂高噪声设备应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选用低噪声设备,全厂高噪声设备应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 厂界昼间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对厂区进行分区防渗措施 已采取防渗措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妥善处置 对对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妥善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并配备足够的应急物资,确保周边生态环境安全。严格控制酸储罐的最大暂存量,落实罐区围堰的建设,设置事故应急池(60m3) 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配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已控制酸储罐的最大暂存量,已落实罐区围堰的建设,已设置事故应急池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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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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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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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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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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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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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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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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