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港街2026年助餐配餐服务项目公开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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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安排,****办事处对夏港街2026年助餐配餐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背景

根据《**市居家养老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22〕13号)、《**市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管理办法》(穗民规字〔2024〕3号)要求,****社区长者饭堂为老服务内容,**区已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长者爱心午餐”服务。我街****服务中心****中心)以及6个社区颐康站内部设立长者饭堂,通过选定有资质的餐饮企业或开设饭堂的形式为辖内老年人以及特殊群体提供就餐、送餐服务。本项目服务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3、依法取得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经营场所与实际供餐食品的加工制作场所一致。

4、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近三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违法违规记录。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三年来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采购项目服务内容和费用说明

(一)项目内容:为居住在夏港街道辖区内居住的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市户籍18-59岁重度残疾人提供助餐配餐服务。

(二)费用说明:

1、****政府资助餐标据实结算机制,基础午餐费标准为 12 元/人/餐(含税全费用单价,已包含食材、加工、配送、税费等全部成本),该单价作为本项目中标单价及唯一结算依据。项目预算总额为人民币 330,000 元(大写:叁拾叁万元整),即:110 人×12 元/餐×250 个工作日 = 330,000 元(预算总额为预估金额,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此外,根据长者午餐需求需新增供应的其余午餐套餐,由采购方和中标方签署协议协商制定,每月以实际就餐人数结算上月费用。

2、符合要求的服务对象可自愿到就餐场所申请登记就餐(60 周岁以上本市户籍,市补贴 3 元)。其中,**区户籍 60 周岁以上特殊长者和户籍 80 周岁以上长者可享受区补贴 9 元。(说明:供应范围以长者自由选择为准,如出现长者另有意愿选择辖内长者饭堂其他餐饮企业进行服务,中标供应商需无条件接受)。

3、配送服务费已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食材费、餐具及制作费、运输配送费、卫生清理费、保险费、各项税费、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如出现任何遗漏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将不再另支付任何费用。

四、服务要求

(一)用餐人数

本项目预计 2026 年月均用餐人数约 110 人(具体人数根据实际报餐人数确定)。采购人及中标人应每天核对用餐人数,并由各自的指定人员相互确认。

(二)具体服务要求

1、本项目的服务内容是对夏港街辖内长者饭堂配送服务,供应膳食的时间一般为工作日(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有特殊安排的,按照安排执行。

2、由中标人提供一次性餐盒就餐或使用长者饭堂保温饭盒就餐,餐盒等用具均需达到相关卫生要求。

3、每人每餐膳食标准为2荤1素1汤(汤可替换成水果/牛奶)。中标人必须为用餐人员提供高蛋白、营养均衡、符合需要的各类菜肴。各类菜肴的份量要求为:主荤不少于120克+配荤不少于150克+素菜不少于170 克+米饭不少于360克,总重量不少于800克,供用餐人员吃饱。乙方使用的米、食油、调味料等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4、中标人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卫生管理条例,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必须保证供应新鲜的鱼、肉、蔬菜等,若发现中标人供应以下食品,采购人有权取消其配送资格,中标人还需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制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9)转基因食品。

5、中标人每天须对所购原料按食品卫生监督部门要求做好农药残留检验工作,如发生因食用中标人提供的食品导致食物中毒的事故,中标人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6、中标人必须在配送前完成食物分装工作,送达时直接分发。

7、中标人不得转让或分包本项目配餐业务。

8、中标人提供的配餐应当符合“安全,卫生,营养,健康”的服务标准。中标人应根据长者特点和营养需要制定每周食谱。每周食谱应当于正式配餐前报送采购人审核同意。中标人应当于每周五向采购人提交下周食谱,并根据采购人意见进行调整,确定后于每周一在采购人指定位置公布本周食谱,并按食谱规定足量提供配餐。

9、中标人应当保证配餐食品的质量,饭菜必须当天一次性煮熟并保温,保证送至时温度适中,适合进食,不得加工隔餐剩余食品,不得配送冷荤凉菜食品。

10、中标人应当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留样规定,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得少于125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留样食品冷藏保存四十八小时以上,以备追索与查验。

11、中标人应有针对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以及因交通、卫生、天气等原因不能按时配送午餐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确保用餐人员及时得到午餐供应。

12、中标人企业内部管理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法》的各项条款,****监局的督查。应有健全的防鼠、防蝇、防尘“三防”措施。

13、中标人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已通过食品安全培训,具有有效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明。餐饮服务提供者及从业人员等必须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内容执行。

14、中标人应做好食品采购、验收和保管工作,所采购的食品原料必须具备三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产地卫生部门产品检验合格证),食品保管必须做到离墙、离地、上架,防尘、防霉、防鼠害等,确保食品质量。

15、中标人应具备应急响应能力和满足甲方的临时工作要求,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电话或书面)2个小时内响应并处理相关工作事宜,且能够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各项工作的平稳进行

16、配餐车辆要求:乙方必须配备送餐车辆(车辆尾部为密封车厢,保证食品运送安全)。车辆保持清洁和每天消毒,车内无不良气味、异味。在送餐过程中,送餐车必须严禁装载与配送食品无关的其他食品或物品。

(三)中标人违约责任:

1、中标人对配餐业务进行转让或分包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取消中标人配餐资格。

2、中标人因配送不及时导致配餐供应延时且已采取补救措施,未给采购人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当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仟元;若由于中标人原因造成未按时配送,而造成采购人正常工作时间延误超过30分钟的,采购人扣除中标人当餐全部配餐服务费用作为赔偿金,此情况发生达到三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取消中标人配餐资格。

3、中标人未经采购人同意不按食谱规定足量提供配餐的,采购方有权拒收,并有权不再支付该部分餐费。此情况发生达到三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取消中标人配餐资格。

4、中标人配送食品出现变质变味等质量问题的,应当全部收回并销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供应配餐;每季度出现此类情形两次以上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取消中标人配餐资格。

5、中标人因配餐不符合卫生条件导致食物中毒的,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取消中标人配餐资格,中标人依法承担事故导致的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情况严重的(违反《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超过三次或造成人员食物中毒事件等),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造成采购人损失时,中标人应给予全部赔偿。

6、中标人不能因停水、停电、停燃气而停止午餐供应,如有发生,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取消中标人配餐资格。

7、检验考核:采购人每季度对用餐人员进行抽查,抽查人数不少于20人。抽查的满意度(含基本满意)达不到实际参与问卷人数60%的,中标人须在一个月内整改,如仍不达标,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及违约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8、风险责任:服务期内,中标人必须对其员工及聘用人员的违约违法行为,及因中标人而造成的各类事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五、付款方式

由采购人按下列程序付款:

(一)每月配餐服务费 = 每月实际用餐总数(人●餐)×餐费标准(元/人/餐),每月以实际就餐人数结算上月费用。结算周期时间包含双方对就餐数进行核对、夏港街道审批时间。

(二)中标人凭有效发票向采购人申请配餐服务费。

(三)其它要求:投标人如有要求采购人配合情况,请给予说明。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备注:

****公司需熟悉使用全市刷卡配餐APP;

(五)夏****社区长者饭堂配送点7个,如有增加会及时通知中标机构。

夏港街长者饭堂配送点

序号

饭堂名称

饭堂地址

1

黄****社区

****中心)长者饭堂

黄****社区**街41号1楼

2

黄****社区长者饭堂

黄****社区创业路92号1楼

3

黄****社区长者饭堂

黄****社区君合雅居551号之一2楼209室

4

******社区长者饭堂

******社区西基扎钢中路380-382号一楼

5

黄****社区长者饭堂

黄****社区青年路300号1楼

6

黄****社区长者饭堂

黄****社区长者饭堂

7

黄****社区长者饭堂

黄****社区金碧路95号一楼

六、采购方式

供应商自愿报名,报名人数达到 3 家的情况下,我街依据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详见附件)选出中标人。

七、报名资料

报名提交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料。

(二)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三)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为授权代表,须提供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采购人将严格审查各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按需与提供材料的有关单位联系核实。逾期送达的报名资料将不予受理。

八、报名方式

请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下午 16:00 前将相关资料(参考附件1、2内要求)盖章后独立密封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夏港街 2026 年助餐配餐服务项目采购投标文件”递交至******办事处****办公室(地址:**市**区夏港街志诚大道 303 号 7 楼 724 室)。标书代写

报名联系人:蔡小姐,联系电话:020-****2664

九、评审方式

采购人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核,未提供完整证明材料或材料无法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均属于无法通过资格审核的情形;资格审查通过后,采购人****,按照《夏港街道采购管理制度》等要求,通过公开、公平、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综合评分法评比,最高分的作为中标单位。。

十、结果公示

(一)评选结果****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p.****.cn)招标投标栏目公告,请留意。所有在该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均视为有效送达。

(二)供应商如对招标过程或结果有质疑,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投诉。

十一、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如对招标过程或结果有质疑,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投诉。

十二、注意事项

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作出一一响应。若有一项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废标或投标无效。

附件:

【附件1】响应文件模板.docx标书代写

【附件2】夏港街2026年助餐配餐服务项目比选评分表.et

****办事处

2025年12月11日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2-11
招标公告
夏港街2026年助餐配餐服务项目公开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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