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1#玻璃炉窑废气深度治理项目
1.2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区发展改革委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2307-340403-04-03-274185
1.4 招标人:****
1.5 项目业主:****
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9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不采用“评定分离”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1#玻璃炉窑废气深度治理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1
2.5 建设地点:**市安成镇(**市十涧湖中路1号)****厂区内
2.6 建设内容:
该项目为玻璃窑炉烟气治理设施技改项目,主要技改为安装1套“复合陶瓷纤维滤管脱硝除尘一体化”处理设施,项目技改后玻璃炉窑烟气排放浓度:颗粒物≤10mg/m3、SO2≤50mg/m3、NOx≤100mg/m3,远低于国标《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规定的排放限值(颗粒物≤30mg/m3、SO2≤200mg/m3、NOx≤400mg/m3)指标优于日用玻璃企业重污染绩效分级A级企业排放指标(颗粒物≤15mg/m3、SO2≤50mg/m3、NOx≤100mg/m3),项目减排效应突出。
2.7 合同估算价:1229.6万
2.8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含括1#玻璃窑炉“复合陶瓷纤维滤管脱硝除尘一体化”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
2.10 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EPC)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施工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3.2.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不要求。
3.4财务要求:不要求。
3.5本招标项目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家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工作内容及权利义务。
3.6信誉要求:投标人按照信誉要求提供 ①~③对应网站的信誉查询截图或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 信誉承诺书 。(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可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无失信被执行人惩戒信息);标书代写
②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截图,严重违法失信一栏中无不良记录);标书代写
③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cn)列入“黑名单记录”(提供**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里的企业查询网页截图)标书代写
3.7其他要求:被各级行业监管部门限制在本项目属地投标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被依法设立的公共**交易监管部门限制在本项目属地投标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处罚期已满除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时间)。标书代写
4.2.方式:
4.2.1潜在供应商(投标人),报名时请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将加盖公章后的报名资料扫描件(含联系人、联系电话)发至代理机构邮箱****@qq.com
4.4 售价:0元
4.5 相关事项:
4.5.1 项目相关情况疑问(咨询)请与本公告联系方式中的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联系。
5.开标时间及地点和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1、开标时间:2025年12月30日9时00分标书代写
2、开标地点:******派出所北侧弘途教育4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6.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http://www.****.cn/发布。
7.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
招 标 人:****
地 址:**市安成镇(**市十涧湖中路1号)
联 系 人:王**
电 话:133****5695
7.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派出所北侧弘途教育4楼
联 系 人:耿心航
电 话:0554-****003 159****5566
7.3 异议(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耿心航
电话:133****5695、159****5566